影,还有马毛毡上的每一点汗迹。我们总是等着小琼斯做完他“那一趟”:小琼斯会把所有铁轮都放上他的杠子,我们则带着空空如也的杠子,站在那儿等了又等。打克里夫兰布朗队那几年,两百八十五磅重的小琼斯可以仰举起五百五十磅。他在得瑞时还没那么厉害,但已足够为我奠定仰举的练习目标了。
“你多重?”他问我,“你总知道吧?”我告诉他我多重。他摇着头说:“好,加一倍。”等我加了一倍——大约三百磅——他就说:“好,背向下躺到垫子上。”得瑞没有练仰举用的长凳,所以我背向下躺到垫子上,小琼斯拿起三百磅的杠子,轻轻放在靠近我喉咙的地方——刚好稍微碰到喉结。我两手抓住杠子,手肘往软垫一沉。“举过头。”小琼斯说完就走出举重室去喝水或冲澡,我则躺在杠子下动弹不得——三百磅在我手上纹丝不动。有些个子比我大的学生走进来,看我躺在那里,便用尊敬的口气问我:“呃,你等下会练完吗?”
05 圣诞快乐,1956(3)
“对,我在休息。”我像只蟾蜍胡吹大气。于是他们离开,等下再来。
小琼斯回来了。
“怎样?”他问,帮我拿掉二十磅、五十磅,然后一百磅。
“试试看。”他一次又一次地说;来了又走,走了又来,直到我能自己从杠子下脱身。
当然,我那一百五十磅的肉从没举起过三百磅,只举过两回两百一十五磅;但我一直相信,举起身体两倍的重量并非不可能的事。在那股沉甸的压力下,我总能陷入狂喜的恍惚状态。
有时我举着举着,眼前就会浮现出护法黑军在林子里前进、哼着小调的身影;偶尔还会想起小琼斯住的五楼宿舍那股气味——那炎热的丛林,天上的夜总会。有时跑了三四英里后——偶尔要等到六英里——我的肺便会清晰地忆起在哈罗德·斯沃罗身后猛追的感觉;还有那一幕,一撮头发披散在弗兰妮微张的嘴边——她没有发出声音——兰尼·梅兹跪在她手臂上,她的头夹在跑卫厚重的大腿间,切斯特·普拉奇则像部机器跨在她身上动作。有时我能一点不差地模仿他的节奏,当我边计数边做伏地挺身(“七五、七六、七七”)或仰卧起坐时(“一二一、一二二、一二三”)。
爱荷华巴布领我入门,小琼斯则提供我经验和完美的榜样,父亲教我如何跑步——哈罗德·斯沃罗则告诉我如何跑得更快。技巧的养成和操练——甚至巴布教练的食谱——都不算难,对一般人来说,真正难的是持之以恒。就像巴布教练说的,你得择善固执、终生不渝。然而这对我也很简单,因为我这么做全为弗兰妮。我不是在抱怨,但弗兰妮是这一切的动力——她也知道。
“听着,小子。”她告诉我——在1956年的万圣节到圣诞节之间,“你再吃香蕉,包你马上吐出来;再吃橘子,一定会被维生素毒死。练那么辛苦干吗?你永远不会跟哈罗德·斯沃罗一样快,也不会像小琼斯一样壮。”
“小子,我根本把你看透了。”弗兰妮说,“你知道,那种事不可能再发生。就算发生好了,就算你真强到有本事救我——又凭什么以为你会在场?如果真发生,我一定在离你很远的地方——而且绝不让你知道。我说真的。”
但弗兰妮把我练身子的目的看得太浅了。我需要的是力量、精神和速度——至少我渴望那种幻觉。我再也不想体验另一个万圣节的无助感。
巴布教练胜利季的最后一场比赛——得瑞在主场迎战爱塞特——开打时,还有两个破南瓜头留在那里:一个在松树街和艾略特公园边上,一个被人从看台摔碎在橄榄球场的煤渣跑道。万圣节的气氛还在,只是少了奇柏·道夫、兰尼·梅兹和切斯特·普拉奇。
替补的后卫仿佛着了魔,做什么都像慢动作镜头。等他们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