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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2 / 5)

想离开河阳。李刚对胡小兰没有了感情,也没有把胡小兰调到大河市的意思,他们就开始长期的分居生活。后来李刚在县里当了检察长,坐着专车回到河阳,经常有人逢年过节给家里送礼,胡小兰这才忽然迷过来,知道自己的丈夫是金子了。可惜到这时候已经太晚了,自己再努力表现,也唤不起李刚的感情。好像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只有失去了以后,才觉得它宝贵。慢慢地,时间一长,两个人也习惯这种两地生活了。

时间,真可怕。它可以改变一切。

李刚也算把胡小兰看透了,他发现她生活得其实很幸福。她受家庭的影响,从小就追求排场。现在丈夫当官,家里有钱,面子上好看,她享受到了世俗的虚荣。至于感情上,反正两地分居,她也没有闲着,饿了就吃点儿“零食”……

在感情上,吃零食比吃主食有味道呀。

●【戴着绿帽子前进(3)】ǎ�|ǎ�|ǎ�|ǎ�|ǎ�|ǎ�|ǎ�|ǎ�|ǎ�|ǎ�|

李刚也把自己想透了,有时候想想他觉得人这一辈子有得有失,其实不能够两全。官场上得意,精神上满足,感情上苦一点也过得去了。再说自己还有着在婚姻上的远大目标等着哩。于是,一个人生活虽然苦一些,也苦中作乐,自己洗衣裳自己做饭,时间一长也过出味道来了……

要说机关里有食堂,他可以吃过饭回来。或者是随便答应一个饭局,蹭一顿饭对一个检察长来说,那就太容易了。但是,他坚持自己做饭吃,只要有时间,他就自己做着吃。并不是什么生活作风朴实之类,是他喜欢自己做饭吃。活到这时候,能够有时间自己做饭吃,并不是什么负担,反而是一种享受了。

李刚出身于山里的农民家庭,辈辈祖传种庄稼,家里一直穷得很。小时候愁的是吃不饱肚子,总是盼着过年时能够吃点儿猪肉。还不是吃饱肚子,吃几块猪肉就满足了。特别是肥肉,吃着才香。那时候在他看来,蒸熟的热红薯夹几片肥猪肉,咬一口嘴上流油,那就是天下最好吃的美食了。在他的远大理想里,一个人如果能够一个月吃一回猪肉,那就是过上共产主义的幸福生活了。没想到几十年过去,现在是吃猪肉吃怕了,吃牛羊肉也吃怕了,吃海鲜也吃怕了,甚至喝酒也喝怕了,害怕血脂高血压高和患心脏病,使他的口味又颠倒过来,最喜欢吃的是粗粮和素食了。

他的饮食爱好就像从一个点出发,转了一大圈儿,又回到了这个点上。只是,这个点在人生的意味上,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点了。

现在他正在和面,挽着袖口,系着围裙,把自己全副武装起来。他很讲究形式,干什么就要像个干什么的样子。陌生人如果这时候看到他,再也想不到他是一个检察长,完完全全像一个家庭主男,甚至像一个有模有样的厨师。

今天的晚饭,他准备做甜面片吃。这是他的家乡饭。在他家乡的母语里,说甜面片其实并不放糖,甜也就是淡的意思。在他最初的记忆里,所有的饭食只有两种,那就是甜饭和咸饭。放盐的饭都叫咸饭,不放盐的饭都叫甜饭,和真正的放糖从来没有什么关系。

他和面时放水很少,先把面和成硬的,再用手指头蘸着水往面里扎着,慢慢地和成软的。把面和好以后,先用一块湿布蒙上,好让面醒醒,等面醒好了再擀。这样擀出来的面片就筋道,吃起来有嚼头。

面在醒的时候,他开始摆弄蒜汁。把剥去皮的蒜瓣儿用菜刀拍碎,加盐先捣成蒜泥。在蒜泥里加姜末,放醋,拌上油辣椒,再淋上芝麻香油,这就把蒜汁摆弄得有滋有味了。

他干起这些事情来特别投入,认真得就像绣花一样。等他把面片擀好煮熟以后,要连汤带面片盛到大碗里,用筷子挑着面片,在蒜汁里蘸一下,吃起来格外有味。这当然不是他的发明,这是从小母亲教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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