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和本事堂兄深信不疑,好好把握……”
当年高月的娘亲,就是使了手段,先将高家二爷灌醉了、生米煮成熟饭,而后才做上的夫人,十多年来风韵不减,是以高骏锋有此一说。高月深得母亲真传,看起来俏丽可爱,实则很懂男人那套。
……
出琼玉楼,上轿子,萧煜辰往回走。再走过方才的香料铺子,径直朝另一头走。下午,阳光强烈,小贩叫卖声也小了。
轿子里略有些闷热,萧煜辰便撩了撩窗帘,被一道光线折射了眼睛。
萧煜辰下轿,拿起那角落里不起眼的青铜面具。
小贩正昏昏欲睡,立刻来了精神。“您是来取这面具的吧?呐,还有这个薄纱的面具。”
“多少银子。”萧煜辰抚摸着被擦得一尘不染的青铜面具。
“还是说好的价儿,一两银子。”
萧煜辰让随行的小厮给了银子,上轿子。
小贩追上来:“公子留步,公子留步,这是上午那为姑娘遗落的手帕,您带给她吧。”
十天半月都没人问津这青铜面具,是以,小贩以为上午的人和下午的人是一起的,于是将手帕送了上。
萧煜辰皱眉看手帕。上头绣着颗宝珠图案,沾着不少灰。
轿外小厮:“这是哪家姑娘这么不讲究,手帕这么脏。侯爷您别拿着,脏了手……”
……
莫明珠终于和秦长梵商量完香水铺子的部署,等回府取了银子,去面具摊时,发现面具已经被人买走了,不由大失所望。
小贩:“姑娘真是对不住,我以为那位公子是你叫来取面具的呢,毕竟这面具十天半月都没个人问津,实在对不住啊。您要是真喜欢,或许还能追上那位公子,他也刚走不久……”
莫明珠循着小贩指的方向看了眼。
大热天,跑起来多费劲。
“算了,不必了……”
面具而已,也不是什么稀罕物。
*
再回府里,莫明珠见莫雪兰已经喜悦归来,好心情地在院中浇花儿、采花儿。看来今天她和萧景凌约得不错。
回到紫园,莫明珠歇息了一会儿,喝了些调理身体的金银花药茶,换了身宽松好活动的衣裳,在园子里小跑步,练瑜伽,拉伸身体。
运动对身体的保健作用,远比人们想象的,还要大!不但可以加速肠胃代谢,还能让残留汗腺里的有害物质排出去,使得皮肤干净清透,加之内调,久之,白里透红不是梦!
要白,要美,最基本的是保持一个健康的身体。里头好了,外面才能光泽剔透。
紫园的奴才不是第一次见莫明珠做运动,渐渐习以为常。
莫明珠正做腰部拉伸,便听有人从园子门口风风火火赶来——
“明珠姐姐,明珠姐姐……”
是莫醒初。
“醒初,你怎么回来了?”莫明珠奇怪,“难道预学堂的人又欺负你了?!”
高氏又动作了吗!
莫醒初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不是,这回不是。现在学堂的人对我都客气得很,没人敢欺负我。”
莫醒初笑,纯真得没有半点儿杂质。莫明珠看着莫醒初,只觉眼睛里被莫雪兰之流揉进的渣渣,都被这笑容冲洗了干净。
养眼。
莫醒初说着拿了一封请帖出来,递给莫明珠,喜形于色,“明珠姐,这是堂官大人让我转交给你的踏青会请帖,说让你一起去参加踏青会。”
“踏青会?”莫明珠想了想,貌似早上她听莫雪兰说,她与萧景凌就是去商量什么踏青会事宜的。“我不是已经被退学了么,为什么堂官还要送这请帖来给我。”
莫醒初红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