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快。
“沈信信。”一个陌生声音忽然在沈信身旁响起。
下意识回头,沈信马上知道事情要糟。
果然,他一回头,马上就被周围的青年男女包围了,沈信这个名字仿佛有一种魔力,那个估计是沈信歌迷的人开口一叫,马上应者如云,沈信这时再叫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真的是沈信吗?不会吧?他怎么会来新加坡?”
“你也太孤陋寡闻了吧?你没听说吗?温馨马上就要开演唱会了,他是特邀嘉宾。”
“哦,他本人看起来比照片和电视要帅多了,这种风采,根本是照片和电视没发展现的。”
“哪个女孩又是谁?不会是沈信的女朋友吧?”
一众青年男女围住沈信和万零后,马上叽叽喳喳开始评头论足起来,让沈信哭笑不得。而到最后,身份鉴定告一段落后,众男女齐声要求:“沈信,我们是你的歌迷,给我们签个名吧。”
沈信暗暗叫苦,原因却与其他明星不同,他从不认为给歌迷签名之类的是苦差,单单是他一个人,他签上一整天也无所谓,只是如此突如其来的遭遇,却会让万零的游逛计划泡汤了。
不过看万零的神色,倒是一点也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不好,反而很有趣地看着眼前的场面,甚至还推波助澜地递给沈信一支签名笔。那大概是她准备让温馨签名用的,不过没想到居然用在沈信的身上了。
以沈信的修为,自然可轻松摆脱这些歌迷,但他却不想让这些热切期盼着的歌迷伤心,而且他们的要求也不高,不就是一个签名吗?既然万零都没意见,当然要满足了,没有了歌迷,哪来的歌星?
沈信接过万零手中的签名笔,开始为歌迷签名。只见他笔走龙蛇,运腕如飞,连续在不同的物件上签下“沈信”二字。得到签名的歌迷又是一阵欢呼,一阵惊叹,自然是为沈信漂亮的书法而惊讶。沈信一边带着迷人的微笑为歌迷签着名,一边不无自嘲地想道:“这倒好,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一直没有时间练习书法,今天就算是复习一下基本功吧。”
沈信算是想得开了,但签完名后,歌迷仍恋恋不去,也不免让他有点急了。
“这是我妹妹。”将万零介绍给众歌迷,一解歌迷心头之惑后,沈信半开玩笑地祈求道:“时间不早了,大家是不是也各自回家呢?或者,可能还有事要忙?就当帮帮忙好了,要签名,我全部满足。可是,这样时间一长,被记者截到我就麻烦了。你们说对不对?”
对沈信的飞车事件,即使是远在新加坡,歌迷也是耳熟能详,听到沈信谈到对记者的看法,歌迷都是会心一笑,当然,都是不含恶意的。歌迷们也都很通情达理,能够意外碰到沈信,并得到他的亲笔签名,已经心满意足了,听沈信的说话,更觉得沈信随和可亲,笑了一阵之后,也就各自散去了。
沈信和万零总算脱身,连忙急急逃离现场。
“唉,在新加坡逛逛街也能被歌迷认出来,歌迷真是太厉害了。哼,再有这样的事情,不要怪我杀人灭口啊。”沈信在一个稍微偏僻的地方停住脚步,开起了玩笑。
“嘻。”万零当然不会当真,只觉得沈信这时候的表情很有趣,笑道:“这说明沈信哥哥的名气大嘛,而且刚才也看得出歌迷是真的喜欢沈信哥哥的。沈信哥哥这么受欢迎,我真是高兴。”
“还高兴?差点你就逛不成街了。”沈信瞪瞪眼,眼中却是充满怜爱的感情。
“嘻。”万零吐吐舌头,不说话了。
两个人继续游逛,但有了刚才的经历之后,不免有如惊弓之鸟,行动间颇有鬼祟之感。这样一来,倒是再没有歌迷发现,进而骚扰他们,却差点被警察当做行为不轨的疑犯抓起来。
等两人兴尽而归,回想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