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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4 / 5)

师并不了解刑法关于合同诈骗和非法集资的规定,根本没考虑到这两个罪名的刑期都要重于普通的诈骗罪。此言一出,在严肃的法庭顿时引起哄堂大笑。

在下一步的庭审中,因为曾经有2名购房者起诉李峥拖欠“借款”不还,最后李峥败诉。辩护律师提出要向法院提交当时的民事判决书,本来是想证明李峥是借贷而非诈骗,但提交的这两份证据,却又客观地证明了李峥以帮助购买经济适用房为名,诈骗买房人。

最后,这位辩护律师还赌气地说:李峥之所以不认罪,原因之一在于公诉机关的“证据不充分,证据链不完善”,公诉机关应该积极加大证据的搜集,好让李峥在完善、充分的证据链面前低头认罪。

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屡出雷人之语,令人大跌眼镜。更令李峥父亲心寒的是,律师的雷人之语让本来脆弱的父子感情雪上加霜。因为辩护律师是父亲请的,他坚持认为辩护律师的这番辩护词,是家人的意见。

李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我生活在一个破碎的家庭里,同父异母的姐姐为了独得父亲的遗产,不惜牺牲弟弟的权益。律师是我父亲找的,我知道他什么路子,就想我赶紧判了。我家人要是真用心了,我也不至于到今天这步。”李峥还认为父亲和姐姐不仅不帮自己,还设计着让自己蹲监狱,好夺走他的台球厅。

事实上,李峥的父亲根本没有什么积蓄,而且事发后,李峥的父亲为了凑钱挽救李峥,把自己的房子腾出来准备卖掉,搬到朋友家里居住。不巧的是正赶上北京房价下跌房子一直没有卖出去,李峥的父亲至今还住在朋友家里。而李峥的台球厅是跟女友合开的,怎么可能被李峥的姐姐夺走。

庭审之后,看到媒体的报道,李峥的父亲气愤至极,找到那个糊涂律师要退费。但想到李峥的案件已经难以出现转机,李峥的父亲只好黯然离去。

由于李峥拒不认罪,加上法庭上律师倒戈,2008年7月17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李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对于被告人李峥的行为应予以惩处。对于被告人李峥的辩解及辩护人提出的意见,经查在案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已对其实施诈骗的事实予以印证,故不予采纳。法院判决被告人李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九章:中国房号诈骗第一案(6)

拒绝赔偿,坐失减刑良机

有期徒刑15年,这是李峥和他的家人没有想到的。在此之前,他们认为刑期应该在10年左右,最多只不过十二三年而已,所以他们觉得刑期有些偏高。

李峥不服一审判决,随即上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此时,李峥的家人也像热锅上的蚂蚁,顿时乱作一团,却又无计可施。

最后,李峥的父亲和姐姐在无奈之下求助了一位刑事方面的法律专家,那位专家在分析了一审的状况后,指出李峥之所以被接近高限“顶格判决”,是因为李峥一是不认罪;二是律师倒戈;三是没有及时赔偿受害人损失。如果想在二审中能够得到轻判,最好的办法一是让李峥认罪,二是想方设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于是,李峥的亲友把这个想法与李峥的女友进行了交流。李峥的女友也无计可施。因为上次律师在法庭上倒戈,这次李峥的女友为李峥请了一位律师,而这位律师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最后大家一致商议先劝说李峥认罪,然后想法凑钱赔偿。李峥的女友甚至表示,哪怕是卖掉台球厅,也要想法赔偿受害人损失,以减轻李峥的罪责。

但亲人的想法并未得到李峥的认可,身陷囹圄的李峥仍然执迷不悟,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诈骗,因此他也坚决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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