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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2 / 4)

的事。唐老爷对“工业”没兴趣,但兴趣是一回事,让姓余的抢了先又是另一回事。唐老爷的煤球公司要是上马,虎头帮的重要资金必然流到“工业”上去,这差不多等于说虎头帮把自己的大权拱手送给宋约翰了——他们懂得什么工业?退一步说,唐老爷的资金要是不动,他和余胖子必然着,双方的对峙只能越来越紧张——实力相当的人永远只能是敌人。其实余胖子从来没有动过煤球的念头,他从宋约翰那里得到的允诺只是“事成之后”的地盘。但宋约翰不会担心唐老爷把这话挑明了说,掌门人只会在暗地里较劲,谁也不肯把话先挑明了——谁也丢不起那个人。唐老爷的手里永远只有一种假定的事实,而宋约翰手里占有的却是这种事实的解释权。只要解释是合理的,假定的事实将永远是事实,余胖子和唐老爷之间将永远不得太平。

宋约翰把余胖子卷进来是他的一着高招。宋约翰要做的事其实很简单。但简单的事反而不容易做成,做成的惟一途径是使它复杂化,余胖子一出场事情真的就不同一般了。

上海往事 第三章(1)

余胖子进逍遥城之前我正站在后台。我在练习打火机。我已经玩得很好了,可以说点火我已经十拿九稳。打火机真是一件很好玩的东西,小轮子转来转去,就能把火转出来了,真是很有意思。我喜欢打火机里头的汽油味,很好闻,深吸一口真是过瘾。我站在小金宝的衣橱房边,一遍又一遍玩弄打火机。我注意到大厅里许多大人都在玩打火机。漂亮,有派头。我要是有了钱,长大之后可也是要吸烟的,烟好不好在其次,我只喜爱点烟的样子。等我开了豆腐店,出完了豆腐,我会倚在门框上,慢慢掏出打火机,啪地一声点上了,真是帅气,处处是大上海留下的气派。

小金宝坐在那面干净的镜子面前,用唇膏细细修理她的唇。我只能从镜子当中看见她的半张脸。她的那半张脸,让她自己挡住了。这个女人几乎每天都在修理自己。我望着她的背影,手里机械地拨动打火机,我并没有料到我已经闯下大祸了。我手里的火苗早已爬上了小金宝的一件粉色旗袍。一团火焰眨眼间变大了,如一朵荷花,开放在小金宝的粉色旗袍上。

我慌忙吹灭火苗,一把用手摁住。我挪开巴掌之后发现,旗袍的前襟开了洞。一个比鸡蛋还大的洞。我张罗了两眼,小金宝早站起身子了。她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她自己的目光。我收起打火机,悄悄把旗袍拿下来,顺了衣架卷好,放进了衣橱。

这时候小侧门外突然冲进来一个四十开外的女人。四十开外的女人慌慌张张地说:“小姐,老爷来了,快,老爷来了。”

小金宝侧过脸,疑疑惑惑地问:“他怎么来了?”

女人说:“来了好几个,说是陪余胖子听歌来了。老爷让你上《花好月圆》,小姐你快点换衣服。”

小金宝并不急。她把手背到身后,一边解衣服一边撇了嘴骂道:“那个老色鬼!”小金宝从头上取下一只蝴蝶发夹,咬在嘴里,无精打采地说:“臭蛋,给我把那件粉色旗袍拿来。”

我心里咯噔一下,看一眼那个女人,打开了橱门,装出认真寻找的样子。我翻了两下,把那件旗袍压到下层,挑了一件紫色道袍式样的东西,托在手上,小心捧到她的面前。“小姐。”我说。

小金宝伸手抓了一把。她的头回都没回。我看见她的修长指头在衣服上捻了一把,猛地把衣服摔到我的脸上,大声说:“是旗袍,乡巴佬,你以为老爷到这儿出家来了!”

女人倒是眼尖,几乎没费神就从衣堆里头找到了那件衣裳,嘴里不停地说:“小姐,别急,老爷他们在说话呢,就好,这就好。”

女人给小金宝套上旗袍,她把衣架顺手放在了梳妆台边。我屏住呼吸,严重关注着小金宝脸上的表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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