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这是我的私人住宅,神圣不可侵犯,请你们立刻出去!”
“我们是fbi禁酒探员,请你接受搜查!”
来人亮出身份证明。
秃顶中年脸色微变,小声咒骂道:“这帮该死的狗崽子!”
fbi刚刚成立的时候,只不过是隶属于司法部的小角色。但因为禁酒令,这个组织被催生为庞然大物,他们可以无视宪法,以禁酒的名义随意闯入私人领地。
直到最后,fbi成长为连美国总统都谈之色变的勐虎。
“这是什么?”fbi禁酒探员指着葡萄砖问。
亨利帮忙解释道:“这是葡萄砖,一种极具营养的干果食品。”
秃顶中年附和说:“对,我非常喜欢吃干果,特别是葡萄,那味道真是太美妙了。”
fbi探员自然清楚其中猫腻,但法律的漏洞人人可钻,他们对此也无能为力。当下对葡萄砖不管不顾,开始搜查这家人的地下室和车库,最后从壁橱里找出几瓶果酒。
fbi探员立即开出1000美元的罚单,秃顶中年则据理力争,跟这些探员讨论禁酒法令,引经据典地证明自己没有违法。
好吧,最后是花100美元贿赂探员,双方皆大欢喜100美元,足够此时的美国普通工人工作两个半月了。
而做成生意的亨利,则飞快地跑进股票交易所,把今天赚的钱大部分换成股票,只留下少数生活开支以备不时之需。
1927年的美国,制造业形式不断下滑,失业人数连创新高,但股市却如火如荼。到1928年初,股市已经疯狂了,甚至连乡村小镇里不识字的农妇,都整天谈论着股票。
亨利这几年靠贩卖酒类相关产品,已经赚足上千美金,陆陆续续都投进了股市当中。如果这些钱变现取出,大概有5000多美金,足足翻了五倍有余。
亨利打算再过一年,他就拿这些钱做启动资金,建个小厂专门生产葡萄砖,重整家族酿造事业。
给母亲和弟弟妹妹买了些面包,亨利又扭头走进一家书店,问店员道:“有新书吗?”
店员殷勤地介绍说:“元旦这天有十多本新书出版,请跟我来!”
亨利喜欢读书,他本来的理想是做一名学者,尤其爱好地理、史和文学,可惜为了养家他不得不当推销员,把自制的葡萄砖卖给广大守法客户。
“咦,詹姆斯卡贝卡的《银马》,不是一年多以前就出版过吗?”亨利指着一本新书问。
店员解释道:“这次出版的精装修订版,而且新加入了几篇小故事。”
“是吗?那我一定要读读。”亨利笑着说道。
从1919年到1939年,是美国文学的黄金年代。这20年间,美国一共出现七名诺贝尔文学奖得住,其中包括五位小说家、一位诗人和一位剧作家。
美国的国民也喜欢买书读书,特别是20年代,因为社会蓬勃发展,中产阶级大量增多,底层平民的识字率和存款也在不断提高,美国出版界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
兴盛的出版市场,甚至提高了出版商的道德思维。
尤其是那些大型出版社,认为图书是一种特殊物品,具有公共价值,好的图书应以智性价值、审美价值和社会价值为尊。他们把出版图书奉为“观念的行业”和“绅士的生意”,观念的先导性是图书的灵魂。
有时候发现一本好书,大型出版社甚至宁愿不赚钱,也要疯狂地去推广发行,他们坚信让读者接触真正的好书才是出版的使命。正因如此,这个年代美国图书出版行业的年利润率只有3%到4%,甚至低于银行存款利息,但出版商们仍然乐在其中。
这种情况,直到80年代才开始转变,那时的图书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