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出来,秦长风对这小胖子还是蛮看好的。
莫叶的眼睛都快要瞪出来了:
“这特么就快成凡境巫文了,难道你们的文字课上都是跟着体育老师闹着玩儿吗。”
“如果这都快步入凡境巫文的话,那我莫爷随便一写,不就可以成超凡境的了。”
一时之间,莫叶也生出了写凡境巫文的冲动。
“我到底要写些什么呢?”莫叶暗自思忖着,“在这蛮荒的山脉之中,莫爷我最缺的是什么呢?”
莫叶可不想随意乱写,浪费纸张,还浪费精力,勤俭节约的美德,莫叶一直都是懂的。
所以,他打算写一个能用得上的东西。
思前想后,莫叶的眼睛突然一亮:
“保命,对啊,在这蛮荒之地,最重要的事情不就是保命吗,现在的我还很弱小,随便遇到个蛮兽就可能将我吃掉,真是活得人不如狗啊。”
想到保命之后,莫叶便开始思索,到底要写什么来保命。
“在地球之时,我可是学习过许多古诗词的,只是写那玩意儿,能成为凡境巫文吗?”
莫叶想不清楚,毕竟,在莫叶的理解之中,写出巫文的关键在于“意”,就是你想要表达的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莫叶可是想写出保命事物的,所以,在不清楚诗词能不能形成凡境巫文之前,莫叶可不想冒这个险。
“保命,保命,最能保命的,自然是法器了。”
“对啊,法器啊,地球上那么多志怪小说,最不缺的就是各种法器,攻击型的,防御型的,进能攻、退能守的。”
这一刻,莫叶在心中默默思索起自己所看过的志怪小说来。
读过的志怪小说是不少,印象深刻的吗,莫叶想了想,很快就想到了《封神演义》。
“在众多的志怪小说中,这绝对堪称华夏国志怪小说的一座里程碑啊,其中出现的法器,每一件都是那般的神威浩荡,哪一个不是打的天崩地裂的。”
确定了《封神演义》,莫叶就思索起到底要选什么法器来写。
想了好一会儿,莫叶最终一握拳头道:“就写它了。”
考虑清楚之后,莫叶提笔就写了起来:
“洪荒之中,有五虫七禽九兽,为至凶生灵。
五虫之中,又以六翅天蚕为甚,专食六道生灵,食量如无底之洞,且躯体有坚壳,无畏刀枪,不惧水火。
···
···
鸿钧传道,亿万生灵前来西昆仑听讲。
中有西天接引道人,悟道甚多,成西天混元圣人教主。
接引道人赴昆仑,路遇六翅天蚕化茧,破而成六翅天蝉,有感善恶,遂收六翅天蝉为二徒弟,取名:金蝉子,以其茧,炼八宝袈裟。
这天蚕丝袈裟,邪魔不侵,五行不染,刀兵不入,穿之免堕轮回。”
原本莫叶是打算接着写下去的,可在写到这里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脑袋已经昏昏沉沉了。
就在他提笔写下第一个字的时候,莫叶就感觉到,体内的巫息竟然沿着自己的手臂,一点点的蔓延到自己写出的每一个字上。
“靠,真的是写不动了,再写下去,非得撂倒在这不可。”
莫叶也不强求,写不动了,他也就不再去写。
“虽然还有许多没有写出,但在这里截至,所表达的意思也算是完整。”
“再说了,字数上也比那胖家伙写的多啊,他那都距离凡境巫文差不多了,我这应该迈入到凡境了吧。”
写完最后一个字,莫叶又在这段话上看了看,这段话描写的是一件名为“天蚕丝袈裟”的法器。
这天蚕丝袈裟,也就是在西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