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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这么说。但是,能说他死在了那间屋子里吗?这种说法显然也不成立。据报道,这名男子失踪后,赫伯特就命仆人们彻底、仔细地搜索过所有房间。如果他死掉了,凶手也不可能有机会或充分的时间将尸体处理掉,唯一合理的结论就是那里根本就没有尸体。甚至可以说,如果我们承认他死掉了,而且是谋杀——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必要匿藏尸体——那么问题就来了:他是被谁杀掉的呢?当然不会是仆人。至于那位赫伯特先生,我们现在还不清楚他与失踪者有什么样的关系。总之,我不清楚——”
“我也是,”桑戴克附和着说,“我所知道的除了报纸上提到的,就是拜克里今天告诉我们的。”
“这样看来,我们对此一无所知。赫伯特或者具有杀害这名男子的动机,抑或没有。但问题在于,他好像没有机会动手。即使假设他有办法将尸体暂时藏起来,但他还是要找机会将它处理掉。况且他不可能将尸体埋到花园里吧?这样一来会被家里的仆人看到或发现,他也不可能把它烧了。所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它切成小块,然后将它埋在某个荒僻的地方,或者丢到池塘、河流里。但是,直到今天我们也没有发现这类的残骸。照理说,我们现在至少应该会发现一小部分的。所以这种说法也是不成立的。”
“那么现在就剩第三种假设了——他离开了屋子,只是没有人看到他离开。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但这又是十分奇怪的现象。或许这名男子是一个极度冲动或奇怪的人。对于这个人的性格,我们毫不知晓。唯一知道的就是这两年里,他一直没有现身。如果说他真的在当时悄悄地离开了那栋房子,那么他一定是跑到哪个地方藏了起来,而且一藏就是两年多,直到现在。当然,大概他就是那种举止怪异的疯子,这也说不定。”
“另外,在他弟弟位于伍德弗的住所庭院里发现的那只圣甲虫宝饰,也让这起案子变得更加神秘与复杂,它好像在暗示我们什么——他曾经在某个时间来过那儿,但是又没有人确定看过他。所以,我们无法判定他到底是去了他弟弟家还是赫伯特的家。如果他在抵达赫伯特位于艾尔森的房子时佩戴了那件饰品,那么就说明他真的悄悄地离开了那间书房,然后来到伍德弗;如果没有,那么就说明他是先到的伍德弗,然后去的艾尔森,并在那里失踪了。对于他在失踪前最后一刻被赫伯特家的女仆看见的时候,是否真的佩戴了那件饰品,到现在还找不到可靠的证据。”
“如果他是在造访赫伯特家之后才来到他弟弟的家,那么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理解他的失踪。假设谋杀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弃置尸体。但问题是没有人看见他走进那间房子,即使他曾经进入过,那也应该是从与书房——和主卧室有一定距离的独立小屋——相通的那道后门进去的。假如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他的弟弟就有很长一段时间可以避开别人的耳目去丢置尸体。因为没人看到他进入那间屋子,也没有人知道他去过那里——如果他真的去过。很显然,那间屋子始终没有人搜查过。其实,如果有证据证明这名男子曾活着离开赫伯特家,或者在他到那儿时他佩戴着圣甲虫宝饰,那么情况则对伯林汉父女非常不利——父亲涉案,女儿自然也逃脱不了干系。但并没有证据证明失踪者是活着离开赫伯特家的。若他真的没有离开,那么,就像我刚开始说的,不管你如何推理,最终一定会钻进死角。”
“真是虎头蛇尾的解析。”桑戴克评价道。
“我知道你会这样说,”里维斯说,“那么你又得出了什么结论呢?或许也有很多种推论,但其中只有一种是真的。可是我们又该怎样判定呢?我想,我们只能进一步研究当事人的财务状况或利益纠纷,不然我们不会有任何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