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屋,就被沈沅堵住了。沈沅把门一关,气势汹汹问道:“昨儿个招妓了?”
杨寄吃了一吓,急忙解释道:“军务上要用,没办法呀!”
沈沅冷哼一声:“军事上要用?准备训练营妓们上战场打仗?跳两支胡旋舞,敌人就乖乖退兵?”
杨寄看看左右无人,只差给她跪下了:“娘子!不是这样的!还不是排了个美人计,想哄哄那个叱罗忽伐嘛!”他又举起手发誓:“昨儿个叫了二兄去,就是怕你误会我。我发誓,我要是动了那里的营妓一指头,我今晚上就……就不举!”
沈沅差点要笑,憋住了气狠狠说:“你今晚举不举,都不许碰我!那个叱罗忽伐是啥好东西?他手下的人都吃人的,你还把他放出来?还让好端端的女子去陪他?再是营妓,难道就不是人了?”
杨寄这才发现,刚刚自己的回复完全不在要点上,不由问道:“咦,我倒忘了问,你咋知道昨晚的事?”
沈沅点点他的额头:“今儿将军府里都在传,昨日一家姓李的乐户,因为家中的女儿跟了叱罗忽伐,一家子都叫杨大将军脱了贱籍!他们又是说‘万幸’,又是说‘可惜’,把我听糊涂了,问了才知道这么码子事儿!”
“‘万幸’?‘可惜’?”杨寄似乎也糊涂了,“这怎么回事?”
沈沅叹口气说:“家里头有一个犯了错,瓜蔓牵一样害惨了一家子人,女的做营妓,男的做乐手,几代人都翻不了身。所以,能脱贱籍自然是‘万幸’。‘可惜’的是,这样好的一个女郎,就送到饿狼的嘴里去了。你知道不知道,这个叱罗忽伐,除了到处抓‘两脚羊’,必要的时候,自家的小妾也是肯杀了吃的。当年他的金城郡被困,他手下的士兵饿着肚子,但是不敢下手杀人煮了吃。他就第一个把自己小妾杀了烹一锅汤,分给大家吃。吃了一次,也就不怕第二次。这支吃人的队伍,反而让其他地方闻风丧胆呢!要是将来再来这么一遭……”
杨寄是亲眼见过那个歌姬的,顿时心尖儿一颤,生出不忍来。可是他还是叹口气说:“我只能尽量想办法了。叱罗忽伐指明了要带着这个歌姬走。我现在要靠他,只能……”
只能选择牺牲无辜者。
沈沅看着杨寄脸上忽隐忽现,最终定格下来的愧色和无奈,知道他做出这样的抉择也实在不容易。她嘴唇抖了抖,想劝,又不知如何劝,只好握住他的大手柔声道:“你尽力就是。毕竟是个活生生的人。我还有点闹不明白,为何一定要靠这个叱罗忽伐呢?”
杨寄抬起头,直视着她譬解道:“一来,他熟悉我们不熟悉的地形,省得我们抓瞎;二来,他当马前卒,强过我们损兵折将;三来,他好控制——上回咱们骑马你还记得不?牧民养了狼,驯化繁殖后帮着牧羊。这个叱罗忽伐就是我的狼犬,我在他身后看着,他忠心的,就让他帮我开路;他不忠心,我就在后头杀掉他。”
解释完了,看到沈沅若有所思的样子里已经没有气愤,杨寄腻上去道:“娘子,你最贤惠的,绝不会因为我的军政大事而跟我瞎作的,对不对?”
沈沅点点头,见杨寄嬉皮笑脸过来要动手动脚,一脸严肃制止了他:“不行,今晚不能碰我!”她看杨寄垮下笑容的苦相,摸摸他后脑勺道:“没办法啊,身上来了……”
☆、第124章 小别
秋后,凉州三郡的秋粮都打好,牛马到了最肥壮的时候。叱罗忽伐挑选了他原先所带的那些北燕军人,向东进发,准备借这支“友军”,去攻打自己的家园,只为心中一直愤懑不平的那口气。
他先出发,杨寄点兵跟随在后。男人选择了从军立功,沈沅情知自己必须独自面对无数孤独寂寞。她双眼含着泪,小心帮杨寄系好狐裘的斗篷,掸着看不见的灰尘,絮絮道:“一定要当心!北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