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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统治全国僧尼,梁武帝敕命法超为都邑僧正(首都僧官,总管建康僧侣),以法云为大僧正(最高僧官,总管全国僧侣),要法超制定《要律仪》,共十四卷,命法正创立僧尼规诫。他又一连写了四篇《断酒肉文》,以宣扬他的蔬食(素食)主张。在这里,他不但禁食酒、鱼、肉,改行素食,还以所谓菩萨心肠禁杀众生。他在《与周舍论断肉敕》中说:“众生所以不可杀生,凡一众生,具八百户虫命,经亦说有八十亿万户虫,若断一众生命,即是断八百户虫命。”他还以皇帝的权威,下令在全国僧尼信众中强制实行素食制度。
佛教本来并不主张绝对素食,佛戒只规定“不杀生”,并未规定“不食肉”。无论是居家的佛教信徒所受的“五戒”,还是出家的“沙弥十戒”和“比丘二五五十戒”都未禁止食肉。所以,粱代以前的佛教僧侣,一般都是吃荤的。到了梁武帝,他决心要改变这一习惯,最后勒令僧尼一律素食。
梁武帝在其所撰《断酒肉文》里向僧尼们说,他之所以要僧尼们蔬食,乃是为了大家好,为了能使大家“远离地狱”,得好果报。所以,请大家“勿怪弟子萧衍向来所白”。
梁武帝的《断酒肉文》发布后,仍有不少僧众对推行素食制度不满。这些僧尼以“律中无断肉及忏悔食肉法”为依据,和梁武帝大唱反调。他们振振有词:佛祖的节律中本无断肉及忏悔食肉之法,我们为什么要自行戒律,提出“断酒肉”呢?为了制服那些不服气的僧侣们,梁武帝召集了一次“御前会议”,由他发问,由“三律师”回答。当然,这“三律师”都是御用的。他们的回答都是按照梁武帝的旨意进行的。最后的结论,当然只能是一条:僧尼必须禁断肉食。
刚开始推行素食制度时,寺庙中的那些僧众,尽是一些“酒肉和尚”。但是,梁武帝的用意并不是在于揭露那些僧侣的劣迹,而是要强调他的素食主张。梁武帝的“断酒肉文”的理论根据,是《涅槃》等经的大乘教义。他以教义取代戒律,强令僧尼们一律遵守,否则“当依王法治问”!迫于“皇帝菩萨”的权威,僧尼们只好就范。从此,我国便形成了佛教徒(包括出家僧尼和在家信徒)一律素食的传统。于是,在世界佛教史上就出现了一种很特殊的现象:中国的汉族佛教徒吃素。迄今为止,除了我国汉族佛教徒之外,包括我国藏、蒙、傣等各兄弟民族的佛教徒在内的世界各国(例如东南亚各国以及日本等国)的佛教徒仍然都是吃荤的。而我国汉族佛教徒吃素这一传统的形成,则始于梁武帝。
梁武帝崇佛,不但要求广大僧众禁断肉食,而且身体力行,带头遵守佛门的清规戒律。他是很能吃苦的,经常过着苦行僧一样的生活。在同泰寺“舍身”时,他独对青灯古佛,“刺血经书,坐禅不食”,礼佛真正达到了“无我”的境界!他的许多著作都是在这个时候产生的。即便在寺院当和尚,他也能“勤于政务”,“孜孜不怠”。他每天四更天便起床,念完早课,便对着烛光批阅奏章,很多诏令都是他亲手写成的。
梁武帝还把他在寺院的清规戒律的生活作风推广到皇宫内部。他下令,织锦花纹不得用仙人鸟兽形状,以免裁剪有失仁恕。这位皇帝每逢礼佛,都身着“乾陀袈裟”,他的臣子上奏表,亦称其为“皇帝菩萨”。
过了两年,也就是中大通元年(529年)九月,梁武帝在同泰寺里举行了一次佛教的大典,叫做“四部无遮大会”。“四部”指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