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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2 / 5)

收拾好,准备看看这家伙还在家里搞了什么破坏。他喜欢这样的游戏,并且他一直想照顾何均池,因为何均池太蠢太简单,但偏偏学习这么忙,何均池又爱卫生爱整洁,根本等不到他动手,他想过,何均池这个蠢货蠢得生活自理能力也差得不行就好了,就能全权交给他管理了。

最终,程峪发现何均池把卫生纸塞在了被子里,把他的外套衣袖上磨了一个小洞(如果没猜错是用牙咬的,这家伙的身体里寄宿着狗的灵魂吧),他的鞋带全部打上了死结,他的备用手机一格电都没有了(各种各样的使用痕迹让程峪哭笑不得,看起来何均池还是花了不少力气才耗光了他的电池,比如刷微博、听歌、反复拨打10086……),把杯子的手柄全部摆到了右边(他是左撇子,为了让他不方便何均池还真是煞费苦心……),穿着外穿的鞋子把地面踩得满是泥土……

做了这么多没事找事的事情,不知道是因为太无聊,还是为了引起程峪的注意。总之,何均池累趴在了床上。

程峪一边笑一边收拾,拖地和解鞋带花了他不少时间,两小时后把家里的一切才恢复原状。

“我去洗澡了。”程峪对依然趴在床上装尸体的何均池说道。心想,这家伙怕我说他吗?其实很有趣啊。

程峪在浴室里,这一次,终于不觉得有趣了,因为,何均池将洗发水和护发素的包装瓶换了!换了!他的头发非但没有清爽起来,反而油腻成一缕一缕的了……

“笨蛋!”

床上躺尸的何均池听到这一声混合在水声里的大吼终于大笑了起来,栽在笨蛋手中滋味如何啊?

“这么无聊?明天我带你出去玩玩。”程峪从浴室出来,一边擦头发,一边对何均池说。

出去玩吗?何均池有些期待。

【未完待续】

☆、23

23他喜欢和程峪一起吃小吃,比吃大餐更有恋爱的味道

和程峪在一起后何均池觉得自己越来越能睡,常常醒来时都已经是中午了。

晚上睡得迟,早上多睡一会儿也无可厚非,但何均池每次早上睡太久都会眼睛酸涩胀痛,脑袋也闷闷的,最要命的是胃不舒服。

虽然身体说不上多舒畅,但何均池想到今天要出去玩还是很开心。

程峪和何均池收拾妥当后出发去了一条民俗古街。

世界很大,各个地方都去旅行需要很大的财力精力和欲望。何均池对旅行欲望不大,如果不是因为程峪在这座城市,也许他很多很多年后才会来这座城市,甚至根本不会来,虽然这是一座旅游名城。

因为不在计划之中,所以何均池对这座城市有什么景点一点认识都没有,不过,他可以把一切计划都安心的交给程峪。

“走吧。”程峪说。

何均池紧随其后走了出去。

何均池心想,虽然是景点,但毕竟是民俗街,那么肯定就在市区里。果然如他所料,他俩坐了四个站的地铁,出了地铁站步行两百米就到了民俗街。

一路上,程峪时不时对何均池讲讲这座城市的特点,“中心城区的楼房都不能超过六层,因为这样才不会破坏和古建筑之间的协调性。”

何均池环顾四周,果然完全看不到高楼大厦。眼前全是掩盖在繁茂树木中充满古代气息的白色小楼。

“这座城市很舒服吧?”程峪问。

何均池连连点头,他喜欢这里。他想起了自己的家,他住在C市的郊区,走出门满眼都是绿色植被,虽然人口不少,但因为他既不坐公交车,也不挤地铁。去的都是图书馆、茶园这种人烟稀少,清静悠闲的地方,自然最习惯的就是这种精致又平和的城市。

青石板铺就的小街在何均池眼前延伸,他的左边是条缓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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