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生命!”我转了个身,背对着桌子,猫着腰去喊它,我的碗里已经有很多骨头和肉肉了,可是喊了好几声都不见它,这小家伙,又跑到哪里去了?
“你就放门口的碗里,它一会儿就会回来吃了。”家奶拍拍我的背,“快坐下吃饭。”
“璇姐,它啊,可活跃了,经常到处跑,这两个村子它都跑遍了,跑累了自然就回来了。”思源也接着说。可是,我平时只要吹一声口哨,它就会跟发疯的牛一样奔跑回来的。
我吹了声口哨,可是还没听到生命猛烈的奔跑过来的声音,我心里头竟然慌慌的,我抬起腿,跨过长凳,“你们慢吃啊,我出去看看。”我端起了碗,拿着筷子,走到了门口。
“哎璇子你干嘛呢?”妈妈叫我了。
“让她玩,伢子喜欢这狗喜欢的紧哦,以前自己舍不得吃都要省了给生命吃。”家奶说。
“生命谁也不喜欢亲近,只喜欢璇姐,哈哈。”思源笑着说。
我在门口用筷子敲击着碗的边缘,“生命!回来吃好吃的啦!”边敲着边往外走,“生命!”
“不好了,那边有狗惨叫的厉害!快看看是不是你家的狗!”住在村子最东边的刘大妈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喊我们,“璇子啊,快去看看是不是生命!”我的碗瞬间落地,生命……
第两百八十九章 异变
狗的生命不长,和人比起来,真的不长,十几年的狗就已经很帮了,很多狗在十几岁的时候都老了,然后慢慢老死,这在狗的生命中,已经是很长的了,自然老死。而很多家里曾经养过狗并且死掉的,很长时间都不会再养狗了,而我,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再养了,再也不了……
我很不喜欢捕猎黄鼠狼一类的,就像很不喜欢偷狗贼一般,觉得他们残忍,用冰冷地武器活生生地至它们与死地,生命在成长过程中,一到大家都在传言有偷狗贼的时候,我就很紧张,因为他们都是不择手段的,手段极其残热毒辣。曾经有偷狗贼就在邻村当着人家主人的面,用绳套套住狗的脖子,然后骑上摩托车这样一路拖走了,还有毒死的,打死的,各种死法的……我担心了那么久,却没想到生命是这么中招了,不是这种招。
村东头,是一片田野,我上大学的时候,小镇已经出现很严重的空巢现象了,年轻人不愿意呆在家里,都出群闯荡了,田地荒芜着,满满的荒田,里面都是杂草,荒田旁边是菜园子,田地虽然做不动了,老人们却可以种一些菜,就像家奶一样,他们永远不愿意歇着,所以村东头的那一片都是荒农田伴着菜园子。我老远就听到了生命的嚎叫声,那声音穿透了我的皮肤,我的血肉,直接进入到我的内里,有人骂人的时候会骂疯狗一词,我只听过,未真正见过,可是这次我却真真切切觉得这是疯狗才会发出的声音,凄惨至极,让人听了都于心不忍,当即我就懵了,我家生命怎么了?
当我到达事发现场的时候,那一片菜地都被生命给磨得不成样子,它在满地打滚,满处跑,想跑不是,想跳不是,想走也不行,它的后退上被一只捕捉黄鼠狼的夹子给夹住了,夹子也被拴在一个桩上,防止猎物太疼把夹子给拖跑了,显然,夹到狗不是这个人的本意,但事实是,夹到了狗,他还是会把它拖到市场上去卖。这个夹子我没见过,可能是升级版的,生命疼得发疯似得乱蹿,它的速度太快,但是腿上的血肉模糊还是很显眼的,一眼望过去肉连着皮,皮连着血,我吓得差点就趴在了地上,现在想想都会泣不成声,那时候得有多惨,我真的话都说不出来,“生命……”这两个字是从喉咙里塞出来的。
思源是赶在我之后来的,他看见这个情况,也惊呆了,“璇姐,这夹子会要了它的命的。”当即我的心就是一沉。
我拉住思源的肩膀,“不行!生命不能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