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逍眨了眨眼睛,露出笑意,轻轻的摇摇头:“没事,我刚才是逗你呢,别在意。其实,如果你是那种人,外面两头五阶魔兽就可以让你发财了,何必管我,对了,那两个畜生的晶核你挖出来没有?”
“我,我就挖出来雪山闪电隼的晶核,在这里!”
叶薇妮说着,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灰色晶核,像是一个水晶,浅灰色,呈菱形,握在手上就会感觉到一股澎湃的力量,普通人都可以感觉到。
“真是个好东西!”
凌逍赞叹了一句,然后问道:“那条蛇的呢?”
“我…”
叶薇妮很想说那条蛇样子太可怕了,我不敢,不过看着凌逍期盼的目光,硬着头皮说:“还没来得及,明天的。”
凌逍点点头说:“要尽快,如果被别的魔兽发现,那就危险了。”
叶薇妮脸上露出愁容,昨天她也看见了顶峰山崩地裂飞沙走石,一副末日般的惨景,心里很为凌逍担心,后来听见离自己不算太远的地方传来两声巨大的声响,才跑过去观看,却惊恐万分的看见了两头高阶魔兽……和趴在高阶魔兽身上的凌逍。
当时叶薇妮还以为凌逍必死无疑了,毕竟抬起头就能看见这座山峰有多高,直线距离也有一千多米了,从这么高掉下来,还能幸免?
不过上去查探一番,发现凌逍居然还有气,手里还死死的攥着一株一看就不是凡品的草药,看着两头魔兽和凌逍,叶薇妮心中那一丝挖走高阶晶核走人的念头一闪而过,仅仅是一闪,她就没有往下想。
她承认自己对凌逍这个人更有兴趣一些,因为这个看起来比她小点的少年,拥有无数神奇的本事,让她着迷,让她喜欢。而且,叶薇妮这么多年一直就想脱离那个男人的控制,她觉得这个小男人,可以帮助自己。
于是,叶薇妮就救了凌逍。
所以并不能说这是叶薇妮小姐拥有多么崇高和伟大的品格,只能说,一个喜欢上了男人的女人,会心甘情愿的为爱情不顾一切,这可不是说笑。
叶薇妮弄了点干粮,用水泡开了,喂给凌逍吃,凌逍看着她道:“外面,不是有那头大鸟,还有那条蟒蛇,要知道,高阶魔兽的肉,可不是谁都有口福吃得到的,干嘛不弄点来吃?”
叶薇妮终于忍不住羞赧的低下头:“我不会…”
“呃……”
凌逍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连这都不会,真怀疑这小妞以前是怎么成为一名女贼的。
叶薇妮看着凌逍那神情,心里更是委屈:我以前可是一直混在城市里的,盗贼又不是冒险者,凭什么就一定得学会这些?
不过事实证明,人的很多技能,都是被逼出来的,三天之后,叶薇妮已经可以面无表情的从白玉赤目蟒身上切下大块的肉来,切碎,然后放进小锅里面用水煮蛇汤来喝了。
虽然条件差了点,也没有那么多调料,但不得不承认,天然的东西才是最好的,就连叶薇妮在凌逍的鼓励下,捏着鼻子喝了两次之后,也开始喜欢上了这种食物。
魔兽的肉,可是大补!
养伤的日子是无聊的,幸好这一带一直就是白玉赤目蟒和雪山闪电隼的地盘,方圆几十里范围,没有其他魔兽敢踏足。
凌逍在无聊中,终于研究明白了那枚空间戒指的用法,需要人的精神力,这对凌逍来说不算什么困难的事情,倒是叶薇妮,试了好多次也没成功,给气得不行。
这枚戒指里面的东西,让凌逍有些无语,也证明了它不应该属于岩石申克,要么是属于狂徒佣兵团的,要么就是他杀害了某个商人得到的。因为里面除了一些野外冒险的必需品,就是大量的金币。
叶薇妮总算找到了自己最喜欢的工作——数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