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金钱。我爱的是你这个人……”等等,等等,一下就把安说晕了。安就定下来,和女孩结婚。
安带回一个漂亮的中国太太,让身边的一干同事很是羡慕,小家安顿下来也算得上甜蜜。女孩初到美国,想家,不适应环境,常现出小鸟依人般的可怜相。安不但不嫌,反而觉得可爱。他陪她购物,带她去朋友家吃饭,讲解美国的风俗习惯。女孩渐渐适应了新的生活。安下班回来,能吃到可口的饭菜,然后两人手拉手出去逛街,一起憧憬未来的好日子。
这样过了不错的两三年,女孩的美国籍也办下来了,而且有了自己的社交圈子。但他发现女孩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他下班回来,常常一个人面对着冷锅冷灶。也有过争吵,但女孩还是我行我素。
问题出在他出差的几个月里,他晚上打电话时家中常常无人接听。等回来时,妻子已经怀孕,孩子自然不是他的。对方是个蓝眼睛的白种人,比安年轻,无正当职业,但能带着女孩玩乐。这对女孩是个好游戏。安能带给她种种福利和生活的安全,但蓝眼睛的白人青年能让她快活。怀孕完全是个意外,妻子并不愿意离婚。
安岂能容忍此等奇耻大辱,尽管女孩千般眼泪百般哀求,他还是把婚离了。
第二次离婚使安元气大伤,有五六年时间不敢再想结婚的事。
( 3 )第三次想娶一个能生孩子的贤惠女人
安也想过,自此就过单身的日子。这在国内还好想象,许多男人喜欢下班后流连在外,呼朋唤友吃饭唱歌,想出各种各样的理由聚会。美国不同,人们下班后通常回家,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饭看电视,即使看球赛进电影院也总是以家庭为单位。安忙累了一天回到空荡荡的家,面对着喋喋不休的电视机,倍感寂寞。且父母年岁已老,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一打电话就唠叨着要他赶快结婚,担心有生之年看不到孙子。
安的思想并不传统,但觉得人活一世,孩子总该要的。
要孩子自然得先结婚。
他在国内有一批混得不错的朋友,交友范围广,眼光也不低。这样,他看了一些照片,听了一些介绍,心慢慢活了起来。
安觉得自己说话就五十了,想要孩子就得抓紧。
这一次他想好了,不把漂亮作为首要条件,长得差不多就行。关键是人要老实,能踏踏实实跟他过日子。当然,年龄不能太大,他还得指着她生孩子呢。
经过一番挑挑拣拣,最后确定了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不算漂亮,但还耐看。说话细声细气,对安也算体贴。这样交往了一年多,安觉得自己已足够谨慎,办了手续后,把女人带到了美国。
没想到女人早已患有肾病,只是事先隐瞒未告诉他。
女人到美国第二年“发病”了。她当然是当做“新病”而不是“老病”。
安出差回国的时候,女人让他买药。女人的父母并不知情,把她先前用过的方子病历都交给他。医生一看病历,告诉安是老病,只是原来吃药治疗控制得好而已。让安丧气的是,女人的这种病,目前尚无好的办法根治。
安于是很郁闷。
女人病了,需要治疗,也需要照料和调养,别说生孩子,日常的家务都不大胜任。两人再见面时,安问起她的病,女人一口咬定是到美国后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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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知父母交出的病历已经“出卖”了她。
安觉得自己特窝囊,夜里睡不好觉,工作也不带劲。
比起女人的病,女人的欺骗使他更无法接受。
但安始终未将此事说穿,问他为什么?安说,说穿了有什么意思,两个人还怎样生活?
于是家变得很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