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出,在中国传统当中,孝是无条件的。孝不是交易,不是交换。现在我们很多人认为,孝是相互的,爸爸妈妈对我好,我要孝敬他。那另外一个意思是,爸爸妈妈如果因为某些主观原因,或者某种客观限制,对你稍微差一点,你就不孝顺父母啦?这在传统当中是绝不允许的,传统认为,孝是人之所以是人的根本。今天我也在反思我自己,我们有没有人为自己的父母跑一次菜场,去买点儿父母想吃的时令小菜?我长到这么大,基本没有进过菜场。所以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有些很容易的事情我们做了没有?或者再降低一些要求,我们起码马上答应父母的呼唤,抓紧完成一件父母交办的事情,耐心听一下父母哪怕是唠叨的教训,哪怕是委屈地顺承一下父母就算是误解的责备。当然这么做,实际上也并不见得容易。但是我觉得,我们应该去尝试。
孝顺父母,尊敬长辈,这是从小就应该让孩子懂得的基本道理,但是在当代社会,很多父母在教育孩子时,为了能让孩子听话,常常采取“物质奖励”的教育方法,那么这种做法究竟是对是错呢? 。。
入则孝之一(4)
近几年,我们在培养孩子的规矩、规范的时候,特别流行一种物质奖励的做法。什么叫物质奖励呢?比如孩子在家里给自己洗一双袜子,五毛钱;如果给妈妈洗双袜子,五块钱。这个做法美其名曰“从小培养孩子的劳动习惯”。我原来认为这个做法是对的,但是现在觉得有巨大的副作用。因为这是在培养动物的条件反射,而不是在培养人的孝心。有一个朋友,在网上写了一篇文章,说有一个星期天他到公园去玩,看见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在草地上又爬又闹玩得很开心,年轻的母亲跟孩子说:时间到了,宝贝,我们应该回家了。但是这个孩子就是不肯回去。这时候这个妈妈就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对着孩子晃了一下,孩子的眼睛就盯住妈妈手上的这块巧克力,慢慢地站了起来。然后他就听见这个妈妈问:宝贝,想不想吃巧克力?孩子说:想。妈妈就跟孩子说:想吃就得跟我回家去吃。然后就看见这个孩子乖乖地、小动物一样跟妈妈回家吃巧克力了。这位朋友观察得非常细致,他看完了以后,发了一通议论。他说,这位母亲用巧克力可以让孩子服服帖帖地跟自己回家,而母亲的呼唤孩子却充耳不闻,在这个三四岁孩子眼里,巧克力比他妈妈还重要。妈妈在孩子这么小的时候,已经在他的心田里种上了功利的种子。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孩子的欲望也会逐渐地增长,长大以后,这孩子很可能就为了功利,而不要道义,这是不正常的。最后,当父母没有能力满足儿女日渐增长的欲望的时候,儿女就很可能会把父母丢弃在一边,种种的人间悲剧就是从教育失误引发的。这位朋友还引用了《弟子规》,他讲,他们受到的教育不是“父母呼,应勿缓”,而是“糖果呼,应勿缓;住房呼,应勿缓;电脑呼,应勿缓”,说到底就是“物欲呼,应勿缓”,他们回应的不是父母的需要,而是自己的物欲。长此以往,社会如何和谐?
《弟子规》在“入则孝”的篇首,除了提出孝顺父母的四个基本要求之外,还具体说明了在日常生活中,子女应该做到的八件事情,那么冬温夏清,晨省昏定,究竟是要求子女做哪些事情呢?现在时代不同了,对于现代年轻人,这些事情还有必要去做吗?
“冬则温,夏则凊;晨则省,昏则定。出必告,反必面;居有常,业无变。”这句话里唯一要注意的就是“夏则凊”的“凊”字,现在好多通行的《弟子规》的版本上经常把它多印一点,就印成“夏则清”,它实际上是两点水的一个“凊”字,应该读“凊”(qìng,一读jìng)。
冬温夏凊,用的是一个我在讲《三字经》的时候就已经讲过的典故。东汉年间的黄香是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