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人群就有些骚动,老叫花子我在最后面,掉头就跑的最快了。”
“那你怎么还受伤了,这么严重。”
“方兄,你太小看美杜莎的威力了,十二尊血色铜棺外加一个血色身影围困,依然无法彻底扼杀那尊蛇妖,最后两方拼了,美杜莎狂暴发动无差别的胡乱攻击,最后疯狂自爆,整个洞府都震动了,老夫离的远,都感觉浑身如同被一股莫大的振动波压平了,要不是拼命催动体内真气死死抵抗,老夫早就死了。”龙九公一想到美杜莎那狂暴的力量,浑身不由自主的抖了起来,可以想象当时是多么的恐怖。
“那十二尊血色铜棺怎么样了?”方士急切的问道。
要是双方同归于尽,那从此江湖之中就要少了多少腥风血雨啊。想到这里,方士呼吸都急促了。
“不知道,老夫就想着逃命,哪还管得了那么多?”龙九公神思不安。
“要不要去确认一下?”方士道。
“你疯啦,现在过去,不管是哪一方存在,都是咱惹不起的,走吧!”龙九公难以置信的吼道。
“那算了,既然你反对,那咱就不去了,养伤要紧。“方士遗憾的望了一眼火焰山脉方向,返身回走。(未完待续。。)(未完待续。。)
第九十一章 她来了
ps: ; ;感觉这章如何?换个口味写写。
自从方士他们走后,周斌他们的日子又恢复了从前。
抢劫,喝酒,泡女人。
偶尔,也会说起那个老头给的丹药,真真是不错的。
这一日间,忽然绿洲上来了很多人。初时,周斌以为这是一次机会,每一次新人来都是他们的机会,因为又可以敲诈一笔了。
但是渐渐的,他发现,来的都是一群饿狼,虽然都面露惊容,仿佛逃难的灾民,可是每个人手头上都拿着刀剑。
除非你是高手,否则,徒手的就是小民,拿刀剑的就是大爷。哪怕这群大爷是真的逃难,那也是大爷。
如果你不明白这个道理,总有一天,会打的让你明白。
于是,这一片绿洲遭殃了。
鼎沸的人声惊醒了这片娇小的绿洲。那片湖泊再也没法宁静的小憩,不时总有粗犷的大汉在里面游泳,洗澡,大声喧嚣。
这几日间,周斌和他的属下们都老实了。所有的原住民都敢怒不敢言。
因为这些人的拳头都很大。砂锅大的拳头见过没有?
回到原先的绿洲,牵马走过帐篷,方士发现这里开始杂乱不堪,混乱的情绪充斥着,不复唯美宁静。
周斌顶着眼角的伤痕从帐篷里被赶了出来,正看到方士他们牵马过来,不由忸怩的叫了一声:大侠!
是谁遇到这种我是劫匪我反被打的事都没法不尴尬一下,尤其是曾经的大侠。
方士诧异的嗯了一声。什么都没有说,直接走向了先前的客栈。
绿洲之中,堪称客栈的大帐篷不多,只有那么一两间。
小二恭敬的上前来,见着是前几日的熟客,只得苦声道:“大爷,今日客满了。”说完,手里无奈的一指。
客栈的客厅就那么几个桌子,全都坐满了。大声的喝酒,干杯。吹牛。说着什么山洞,什么怪蛇。
美杜莎这种来自异域的异种,一般人根本不认识。更何况这原本都是天地大变之前的事了,弹指一挥数百年。回首千年无人知。
也许这是数千年前的一场爱恋?一场主仆相逢。异域相随的相伴。
还是一场遗留千年的遗憾?
人生最悲惨的事情是什么?
是东西还在。人没了。
苦守千年为何?为何?
陈安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