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他们算哪门子表兄妹了,一点血缘关系也没有的嘛,她当然可以吃味,可以嫉妒,可以喜欢汤曦翰啊。她瞄了他一眼,这个突如其来的王子,骑着马很帅很帅的出现在她生命里面的王子,原来真的是有人惦记的。
在每个女孩的心中都住着一个王子,在年幼时都曾憧憬过有一天他会骑着白马为你披荆斩棘,杀退群魔,然后英姿飒爽,优雅从容的站在囚禁你的塔楼下,对着你呼唤:“我来了,我的公主!”
小圆也不例外,她也曾做过这个梦,在她做这个梦的年纪,她还记得曾经身上裹着毛巾毯,脑袋上插满了她妈给买的头花,手上还拿着一条粉嫩粉嫩的丝巾大力挥舞。只是,那个时候,正值夏季,在裹着毛巾毯扮公主的小圆身边,他正毫无怨言的帮她挥舞着大扇子。那个时候的小圆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会成为她的王子,姿态优雅地出现在她的生命里,成为拯救她的那一位王子。
他一只手插在裤袋里,另一只手紧紧地牵着她,经过酒店的大堂时,还碰上了他的导师,又是一个外国人,她傻乎乎地站在一边,汤曦翰可能是介绍了她的,可是她半个字也不明白,只能对着比她高几个头的老外,仰视又仰视,然后傻笑又傻笑。
听着他叽叽呱说着她不懂的流利的语言,她就很崇拜,又有一点点的难过,为啥自己以前不好好念书呢,如果自己也会说的话,不是就可以听懂他那好听的声线是啥意思了嘛。他领着她离开的时候,她呆呆地想,为什么她不像是他的女朋友,而像一条跟在他身边的小狗呢?一声不吭,主人停她就停,主人走,她就跟着。
虽然每个女孩都有一个王子的梦,但在王子的世界里,需要的也是一位公主,而不是一只小狗吧。她有点闷闷地,和她闹脾气的高跟鞋还是不依不饶,脚趾头也在和高跟鞋怄气,最后倒霉的还是她,每走一步,都异常辛苦,活像上了岸的海的女儿。呃!也还不是公主?
他一点都没有察觉她的那点小情绪,带着她去到酒店的西餐厅,桌子是很漂亮,上面一层白布一层粉布,细腻的白瓷镶着金边,玻璃杯伸着长脖子姿态高雅的像只白天鹅,还有密密麻麻数都数不过来的刀叉齐刷刷站成一排,等她点名似的。
认识他以来真正在外面吃东西约会好像还从没有过,如果粉丝汤和新新包子店都算的话,也就两次。主要也是因为他们认识那么短的时间就突飞猛进到了同居,而汤曦翰最大的癖好就是在家和她办家家酒。她心里其实很懊恼,如果他不在家吃饭,她总是很高兴的简简单单就把自己搞定了。但是房东提出吃饭,她这个房客哪好意思拒绝。于是,没有笨女人只有懒女人的口号在她身上落实,这阵子下来,自己都觉得厨艺精进不少,然而有时候她也会偷偷的想,小时候和他办家家酒玩,总是她指挥他做这样做那样,现在倒好,他和她玩起真的家家酒,她就要任劳任怨的做,那个时侯,她统共没有指挥他玩过几次,原因是和男生玩不好玩,没想到,多年以后,她就要有陪他玩一辈子的趋势。可是现在,她突然觉得他的癖好那么好,好得保护了她,让她从没有觉得他们之间其实有那么多不同。
正因如此,她没和他下过什么馆子,今天这个级别也是第一次,他清新俊逸,风姿卓绝的坐在对面专注的看着菜单,而她就在专注地看着他,反正菜单就是给她看,她也看不明白,她最高一次级别的西餐经验也就是一次相亲时对方烧包的将她约在了星巴克而已。
心神不宁的想了他一个礼拜,看到他就在眼前是欣喜的,可是王子啊,你知不知道从机场到酒店再一路走到这个没几个人的餐厅,一路上有多少注视你的目光。而且在这个童话里面,就要有一个坏心肠的公主登场了呢,你知不知道啊?最最凄惨的是,我正踩着一双闹意见的鞋,晕机晕得蓬头垢面,穿得像一颗土豆,闷声不响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