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迟到了~!”庞劲东坐在出租车上,探出头看了看前面堵的一望无际的车龙,无奈的自言自语。
到目前为止,庞劲东在新公司上班一个月,迟到了十四天。每一次,庞劲东都想出各种理由,比如扶老太太过马路、见义勇为抓劫匪等等,至于身体不舒服、得了各种各样的疾病,更是经常用到。在用光了所有的借口,自己身体各个部位轮番生病之后,就在昨天,庞劲东知道自己再也不能迟到了。然而,尽管提早出门一个小时,却遇到了一件百年不遇的事情——警匪枪战。
也怪那些劫匪,为什么偏偏要赶在大清早,众人都在上班路上的时候抢银行呢?那些警察做的也不对,为什么如此迅的就赶到了现场?只要他们晚来十分钟,让劫匪安全离开,昨天就是庞劲东破天荒按时上班的日子。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顶多也就迟到个十分八分,结果劫匪被正法后,作为第一目击证人的庞劲东,又被警察带走做笔录。
当庞劲东灰溜溜的出现在公司的时候,主管看着这个迟到了三个小时的员工,听着对方无奈的陈述着迟到的理由。在那一时刻,凶狠的目光差一点就要炸碎他厚厚的眼镜片,直刺庞劲东的心窝。
王伟同主管是个十分严厉的人,训斥起下属员工就像教训儿子。但是庞劲东看得出来,在那平日不苟言笑的外表下面,是一颗善良的心。他听庞劲东絮絮叨叨的讲完了事情的进过,然后告诉他:“如果你不愿意,今后每天可以在十一点三十分上班,正好可以赶上吃午饭!”
“那太好了!”庞劲东苦笑着说。
“但是”王伟同的目光更显凶狠起来:“每个月向公司交一千元伙食费!否则,你就卷铺盖走人吧!”
庞劲东立即保证:“明天肯定不迟到!”
言犹在耳,庞劲东今天却又要迟到,这一次可真的没脸再说什么了。
尤其重要的是,平常还好说,今天则是个特殊的日子——新老板上任。昨天下班前,王主管一再叮嘱他:“公司的制改已经完成,明天新老板就来了,早晨九点钟准时开会。你可千万不能迟到了,今后给私人老板干活,可不比当初,说炒鱿鱼绝不含糊,你一定要给人家留下一个好印象。”
有必要交代一下庞劲东为何热衷于迟到,其实原因也很简单——睡觉晚。
庞劲东是一个生性比较散漫的人,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没有规律的作息不仅是这种生活的最大特征,事实上也是庞劲东早年生活养成的习惯。
因为庞劲东已经不愿意在压力与恐惧之下度过每一天,所以才回到文明社会,追求闲散与舒适,至于是否会为此丢掉工作,反倒是次要的。
此外,庞劲东的生物钟也和其他人不太一样——习惯于晚睡。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庞劲东的思想就能够高度集中,清晰地思考许多问题,白天的时候反倒哈欠连天。如果早早的上床则只会辗转反侧,必须到平日睡觉的那个时间才能睡着。
庞劲东脑袋里胡思乱想着,点上了一支烟,又看了看前面的车龙。所有车辆就像一堆胡乱扔到地上的牙签,一点疏导开的迹象都没有。庞劲东咬了咬牙,心想:“反正距离也不远了,索性跑步前进。”
打定了主意,庞劲东付过车资下了车,然后把烟头潇洒的往身后一弹,正打算迈开步子,以生平最快的度冲向公司,却听身后传来一声惨叫。
庞劲东急忙回头一看,现身后不远处有一个高挑的美女,正花容失色的看着自己,颤声问道:“你……你干什么啊?”
女孩穿着一件宽松的低胸T恤,必须承认,她的确有资本穿的这么性感。两座如凝脂般嫩滑的**高耸着,向中间挤压,形成了一道深深的乳沟。而此时,一缕青烟正从那乳沟中袅袅升起,好一副“日照香炉生紫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