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停下来,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鞋,又抬起头,表现出很难为情的样子,“我偷了他们店里的东西。”
她又眨了眨眼睛,不解又怜悯地看着我。
“不过,我并不真的是小偷,不然也就不会被抓到了。”
她不说话,还看着我,等着我说下去。
“可能是心理疾病吧,感到焦虑紧张的时候就想偷东西。”我说得跟真事似的。
她点头表示理解。
“你不会报警说你抓住了一个小偷吧?”
她笑着摇摇头。
“我不歧视病人。”她说得很俏皮。
“那么,”下面的话是重点中的重点,我故意说得很慢,“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吗?”我不掩饰话语之间流露出来的对她的好感。
“当然可以,我叫韩靓。”她微微收了收下颏。她的爽快让我禁不住想她一定对我也有好感。
“我叫安爽。”
“是真名吗?”
“不像吗?”
“像女生的名字。”
“我是男生。”
她抿着嘴看了我两秒钟。
“我知道。”
“我得回去了,”她紧接着说,“还有点东西要写。”
“再见。”
“再见。”
我一直看着她走进宿舍楼,她没有像我希望的那样回头看我。
她和桑迪真的很像,这让我欢喜之余有点郁闷,就像在骂我是一头拉磨的蠢驴,始终没有走出那个圈一样。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就像有人喜欢吃米饭有人爱吃馒头,但是我们不能把顿顿吃米饭的人叫做蠢驴。
爱不落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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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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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面上装得特镇静,其实心里跟猫挠似的,痒得恨不得用点皮炎平
我不知道两个人认识多久才能真正相爱,也不知道一见钟情还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才算真爱,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最佳的表白时刻,相信也没人知道——如果有人说自己知道,只有一种可能,他在吹牛。
对于爱情,我相信感觉,在我觉得友情已经不能满足我的情感需求的时候,我就会向姑娘表白,有时候成功,也会失败,值得一提的是成功比失败多。
在我和韩靓第五次见面的时候,我告诉她我爱上她了。
我们的第三次见面是在他们学校附近最好的饭店,我请她吃饭,借口还是向她赔礼道歉,有点勉强,但她同意了。她问我为什么会患上那么一种心理疾病,我告诉她因为我的初恋女友,自从被她甩了之后我每次感到紧张就忍不住地想偷点什么东西。一般我都去小的商店,被抓的几率一半一半吧,被打的机会不是很多。她说她有一个学心理学的同学,可能有能力帮我,等她问问再告诉我。我说那太好了。我们还聊了许多别的,从小学到大学,从文艺到股票。我告诉她我是学音乐的,还给她讲了一下贝司和吉他的区别。她饶有兴趣地说:“它们还有区别啊,我一直以为是一样的呢。”“其实贝司也是吉他,就像男人和女人都是人,而且两者的区别也挺像的,男人和女人有什么区别?”她看着我,犹豫了一下然后自豪地挺了挺胸脯。我被她逗乐了。“你的思想怎么那么不纯洁呢。”她瞪我。“男人和女人的区别是男人比女人粗壮,贝司的弦比吉他粗,你想哪去了!”“讨厌!”
最后我们交换了手机号码。
第四次见面是一次随机行为。那个周日晚上,我们乐队在W大附近的一家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