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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章 帝王权术下的中兴气象(1)好转起来的朝政 (1 / 2)

元和六年(811年)正月,宪宗因宰相李藩涂改任命河东节度使王锷同平章事的诏书,将他免去宰相职务,给了个太子詹事的闲职。同时,把前宰相、淮南节度使李吉甫调回朝中,二度出任宰相。

李吉甫是员干才,为人精明圆滑,与当时的宦官集团、地方藩镇等各种势力,都保持着较好关系。他的到任,使一些利于国家、却难以推进的政策很快得以实行。

六月份,他经过近半年的准备,提交了一份关于精减官员与州县行政机构的报告,指出:“历数从秦至隋以来的十三代王朝,官员数量没有哪一朝能赶得上我唐。”

“天宝以后,各地兵员累计达到八十余万。加上商贾、僧道这些不事耕植的闲人,又占了总人口的半数以上。算下来,有十分之三的百姓不分昼夜的劳筋动骨,供养着十分之七坐等衣食的特权阶层!”

“目前,靠着国家赋税领取俸禄的官员不下万人。全国一千三百多个州县中,只有一个县的州与只有一个乡的县很多。建议有司详加勘察,把能精减的官吏减下来,能合并的州县合并一处。

“另外,国家原有制度,根据官员品级制定俸禄标准,一品官每月俸钱三十缗、禄米近千斛。安史之乱后,俸钱增加。大历中期,权臣月俸可达九千缗,州刺史不论辖地大小一律一千缗。直到常衮作宰相时,才有了一些限制。李泌任相,又根据官员承担工作量的轻重,视情予以增减,当时都说这种办法合理。然而事实上仍存在大量有官职不做事、职已去俸照领的现象,俸禄的多少与差事的轻重毫无关联,这很不公平!请令有司考察清楚,奏明天子!”

李吉甫上报的都是当前急待解决的事情,涉及多个部门。朝廷为此专门成立了由给事中段平仲、中书舍人韦贯之、兵部侍郎许孟容、户部侍郎李绛等能臣牵头的联合工作组,共同商定解决。

在李吉甫亲自督导下,联合工作组仅用了三个月就拿出了一套方案,经宪宗批准,共精减朝廷内外官员八百多人,九品以下流外官一千七百多人,堪称高效!

翰林学士李绛曾当众指责权阉吐突承璀,受到宦官集团敌视。翰林院可直接参预政事,宦官不愿让李绛继续留在此地,便想办法把李绛提升到了户部,做了户部侍郎。户部侍郎相当于户部副部长,虽然位高权重,但却只是一个部门长官,失去了参政资格。

一次,宪宗质问李绛:“按惯例,户部侍郎每年都要把节约下来的赋税进奉给我,而你却没有,这是为什么?”

李绛道:“守土一方的州县官员,靠盘剥百姓邀宠还会遭来非议,更何况臣身为户部侍郎,所管的是国府财物,每笔收入与支出都有账目记载,怎会存有节约!如果把国库财物输送到宫廷内库叫做进献,无疑等同于将东边的搬到西边,臣不敢继续做这种错事!”

出乎宦官所料,宪宗对李绛的耿直不但不反感,反而非常欣赏,对他愈发看重。

这一年的九月,富平县发生一起杀人案,引发了朝堂震动。县民梁悦的父亲被当地劣绅秦杲欺辱致死,梁悦为报父仇杀死了秦杲,主动投案自首。

古人对孝道看得极重,替父杀人究竟如何如理,州县官员不敢擅自作主,将此案逐级报到了宪宗那里。

宪宗批复:“按《礼经》讲,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依律法论,杀人者偿命。礼与法都是关乎教化的大事,出现这样的不同,应当充分论证。着尚书省在征求大家意见基础上,拿出处置办法!”

职方员外郎韩愈认为:“律法中没有替父杀人的处置办法,并不是有所缺失。而是如果明确不许复仇,会伤及孝子之心,违背先圣教诲;如果准许复仇,又会开启滥杀之门,到时无法禁止。因此圣人宁肯不设此类条文,用意是由执政者综合法官判决和人情伦理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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