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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呢,就這麼一直下去了?當然不,因為他的所作所為,四個月後,我終於忍不住偷偷離&ldo;家&rdo;出走了(因為我經常在這裡四處走,路程方向記得很清楚),他可能沒發現我走了,沒有追我過來我還挺開心。

他將我救走前我什麼也沒有,走後仍然無物可帶,心裡快樂,身體卻已瀕危,用著衣兜內僅剩的一張十元錢心想在這之前怎麼不去他那拿點,禁錮我這麼多日子該換利息了……我嘲笑自己一番,事情已經發生了,如何挽回?再回去?

不,絕對不,那種不自由充滿窂刑的生活還不如在醫院聞著消毒水的味道受到別人的嘲諷與竊竊私語。

因此,我犯了我生下來的第一個罪:搶劫。

罪情大眾得要死,我除了搶搶小孩的吃食,也就撿撿大街上路人扔下的有用之物,畢竟我什麼也不會。

偶爾還會有好人賞我杯水喝,街攤邊還會有賣糖的,偶爾也會有人撇給我幾塊;也會有人幫我指明方向;會有小孩子過來和我在一起分享,只是我都看不得他們樣子。

衣服是套件,有件藍色小短袖,外搭一個稍厚一些的深黑色長衫,配上一個運動短褲,鞋子也是休閒的荷花的樣式──這些都是他自己做的──是他自己說的。

因為不想麻煩那些好人,所以這件衣服一直穿到最後。

想起這邊應該是偏南方,不冷不熱的,過得還算充實。

然而,不知是誰,咄咄逼人般誣指為我殺人了,我無數次指明我沒有殺人,結果可想而知,那人激動的向警察訴說的罪因的理由太多,像我這樣十幾年沒怎麼見過世面,兩人對戰我簡直就是菜鳥!

目睹了整件的路人們無人敢出聲聲明,生怕自己也被詢問進去,那個地方,進一次,一次深刻的回憶(即使有時什麼也沒做)。

在牢里呆了能有一年多,因無人來探我,其次我&ldo;罪因萬千&rdo;,再者我已無望,求生欲望隨著時間流失而縮小。

警察局的上級也捉摸不定我這人到底是有什麼心機,以往那些犯罪人即使帶著手銬,但也有&ldo;意識&rdo;的和其他罪友包括巡邏警察說說話,會請求他們,而我呢,只是那些人問我什麼我答什麼,有時就&ldo;嗯&rdo;一聲便是結束,基本上沒有什麼時候是我首先搭話。這一年裡,夢中倒是收穫了頗多。

──還有什麼打人事件的,我記不大清了。

我還得謝謝告訴我這些的人,沒有他們,我就不知道我為何這麼快就要上死刑,刑罰並沒有向古代那樣圍著一堆人。

真孤寂啊……

我對這個世界沒有任何遺憾,有的只是氣憤與不滿。

氣,我為什麼會被如此對待,死因還不明不白,難怪上級會猶豫。

不滿於為什麼要被生出來,會有這樣的父母……如果世上有時光機,我就會在剛生出來還是嬰兒時的我掐死自己,這樣,就不會有太多讓人難以理解的事了。

死,瀰漫了我的腦海。那時,我二十三歲。

老天見我如此,總算有良心的獎賞了讓我重生一次的機會。

我深呼吸口氣,像是釋然的笑了笑,看了眼仍躺在我腿上、蜷在一起的人兒,心說她還是個孩子,若能懂我所說的這些,那這朋友我絕對會好好做的(笑)。

估摸著在這裡我的狀態是肉身(其實已經有了多次猜測),因為大腿感覺到了麻木,我小心翼翼地抬起她的頭擱在柔軟的枕頭上,我還是靠背倚坐著,靜靜的等著白天與夜晚爭鬥的結果。

漸漸的,我同入夢鄉情,夢中,仿佛又感覺到了什麼壓在了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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