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的长矛刺在马甲上,瞬间折断,他们也被战马撞得口吐鲜血委顿于地。
见王慎如此剽悍,赶来的贼军却是惧了,脚下一个迟疑。
身前压力顿时一松,王慎猛地咳了一声,放声长啸,手中满是缺口的朴刀化成一团银光朝敌人头上卷去。
受到他的鼓舞,其他骑兵也是红着眼睛同声大喊:“杀贼,杀贼!”
战马又开始跑起来,三百条马槊拖出长长的闪亮轨迹,所经之处,喷血的尸体,被斩断的头颅、手臂漫天飞舞。
这就是一具高速高效的搅肉机,摧枯拉朽,所向披靡。不,这就是一口磨盘,人命不断被投下去,再被磨成烂肉吐出来,成为这血染大地的一部分。
十五丈……十丈……五丈……
终于,王慎靠进了敌人的中军大帐。
“李昱,李昱,李昱!”
他大声呐喊着,轰然大笑:“龟孙子,怎么,躲着不敢出来吗?”
眼前全是人,乱七八糟,只要李昱混在人堆来,又如何将他找出来。况且,自己也不认识这厮。
这就麻烦了。
他奋起力气,一刀砍在大帐前的旗杆上。
巨大的旗帜倒了下来,将下面几个贼军砸得惨叫连天。
突然,一片惊叫。就见得远处一骑悲愤地大吼,策马冲来。
这人身上穿着华丽的铠甲,背上还披着一袭蓝红相间绣满花鸟的披风,像只骄傲的孔雀,好象是怕别人认不出他来似的。
他又高又胖,就好象是一座肉山杵在马背上。
身大力不亏,这一点从他手中的兵器就能看出来。正是一柄顶端装着锤头的枣木长棍。
第四十八章 斩将
看到他的体形和武器,王慎心头一惊。如果没有猜错,此人的力气定是不小,看他的骑术武艺自然也差不了。
自家的事情自家最清楚,王慎这人最大的优点是有自知之明。
穿越到宋朝之后,这一段时间时刻在生死之间徘徊,手上已经沾了十多条人命,每次和敌人性命相搏,表面上看起来都轻松愉快。其实,说穿了不过是仗着厚甲、强弩、和健身房里举铁练出来的力气欺负人,这情形就好象是在网络游戏里穿了一身极品装备。真若说起还算过得去的技术,那就是自己的箭术了。
那天同李成这个当世一流的高手过招,王慎深刻地认识到这个时代的武人强到何等程度。
眼前这人一身铠甲,手中使用的又是专破自己身上扎甲的钝器,无论怎么看,自己贸然冲上去好象都不太明智。
那么,就用箭。
手头的朴刀已满是缺口,根本就砍不进人体,使到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铁片子。王甚索性将刀一扔,抽鞍边抽出大弓和雕翎,瞄准那人“咻咻咻”就连环三箭射了出去。
这张弓得自昨夜那个贼军斥候将领,据王慎估计弓力至少在一百磅以上,寻常人根本拉之不动。射杀那人之后,王慎也觉得自己的臂膀酸得不成。也知道这弓不是自己现在能使的,无奈这种复合反曲弓制作工艺复杂,威力也大。于是,王慎就收了起来带在身边。力气这种东西,多练练就有了,但好弓却不容易寻到。
因为天气不好,弓和箭都用油布捆扎了。
意识到敌人的厉害,王慎可没有胆子和人家骑马对冲,正大光明较量。如此纷乱的战场,还有什么比箭更犀利的武器?
心头一紧,也忘记了自己现在的力气还驾御不了这种硬弓,竟拉成满月。
劲矢如电,在空中拉出长长虚影。
三箭一前一后,分别射向那人的面门、心脏和小腹。
好一个动作灵巧的胖子,敌将一声沉闷的大吼,手中长棍舞成风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