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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2 / 4)

我说话的时候,声音里头不知不觉地流露出尖锐的优越感,很难不去察觉他从取笑我当中所获得的快感。我有点厌烦,但也没动怒。我那时的自我评价滑落到谷底,暗地里欣然接受他的烦扰,把它当成一种制裁、一种罪有应得的惩罚。

济马个头小、身体结实、头发黝黑鬈曲,一副从容正直的样子。他戴着金属框眼镜,这在当时很流行,刚蓄的胡须让他看来像个年轻的犹太教士。我在哥伦比亚所认识的大学生里头,他是最有才气最勤恳的一个,要是他能坚持下去的话,绝对具备成为优秀学者的潜力。我们对那种晦涩难懂没人记得的书有相同的热情(莱克福隆的《卡珊卓》、乔丹诺·布鲁诺的哲学对话、约瑟夫·朱伯特的笔记,这里只提出几个我们一块发现的东西),但我只有狂热,而且是分散在这些作品上,而济马却是周密完善、有条有理,专注的程度常令我惊讶。尽管如此,他并未因自身的评论天赋而沾沾自喜,反倒把它们当成次要的事。济马对生命的主要关注在于诗的创作,他花大量的精力时间在上头,仔细地推敲每个字,好像世界的命运就维系于他所勉力维持的平衡一样──当然,这是惟一合理的办法。在许多方面,济马的诗正如同他自己的身体:紧密结实、连绵紧凑、羞怯腼腆。他的意念绵密交织,我常难以领会其中的深意。但我还是很佩服那些诗的奇特以及语言文字坚若盘石的质地。济马信任我的意见,而每当他问的时候,我也总是尽可能地坦率并给予鼓励,但觉得不对劲的时候也不会客气。我自个儿是没什么文学抱负,这就让一切比较简单。如果我批评了他的作品,他很清楚这不是由于我们之间不曾挑明的竞赛。

月宫 3(7)

他过去两三年来都跟同一个人在谈恋爱,对方叫做安娜·布隆或布农,我不确定是怎么拼。她住在纽泽西市郊济马家的对面,跟他妹同年级,也就是说比济马小上好几岁。我只见过她一两次,她是个娇小的黑发女子,脸蛋满漂亮的,看起来精神奕奕、很有活力,我觉得她对济马这种认真的个性来说,也许太难掌握了。夏初,她突然飞去找在异国担任记者的哥哥威廉。从那时起就音讯全无──没有信,没有明信片,什么都没有。几个礼拜过去,他对这种缄默越来越感到绝望。他每天都到楼下看看信箱,用这个仪式开始每一天的生活,而进出大楼也一定会去开关那个空荡荡的信箱。连清晨两三点,这种根本不可能有信送来的时间也一样。但济马无力抗拒这种诱惑。很多次我们两个在街角的白马酒馆喝啤酒喝到半醉回家时,我就会亲眼目睹那番痛苦的景象,我的朋友摸索着信箱的钥匙,盲目地伸手探寻不存在的东西。也许那正是济马何以能容忍我待在他家这么久的原因吧。撇开别的不谈,我是个可以聊天转移注意力的对象,是个古怪又难以捉摸的有趣慰藉。

不过,我仍是他经济上的负担。他愈不提这事,我感觉就愈糟。我打算等身体够强壮时就出去找工作(任何工作,什么都没关系),开始偿还他花在我身上的钱。虽然无法解决另觅住处的问题,但起码我说服济马让我睡地板,他自己则回床上去睡。换房后几天,他在哥伦比亚大学的课开始了。开学第一个礼拜的某天晚上,他拿了一大包文件回来,郑重地宣布他一个在法文系的朋友接了急件翻译,现在才发现自己没时间做。济马问她愿不愿意把工作转包给他,对方同意。那些手稿就是这样来的,那是冗长乏味的档案文件,约有一百来页,都在讨论纽约法国领事馆的架构重组。济马一提到这个,我就明白自己派上用场的机会到了。我法文跟他一样好,我这么跟他解释,既然目前我没什么重任在身,何不把翻译交给我呢?济马反对,但我已经料到他会有这种反应,所以我逐步瓦解他的防线。我想结清我们两个之间的帐,我说,而这份工作是最快最实际的办法。我会把钱给他,有两三百块吧,那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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