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365书包网>女生小说>遙的组词> 第百九十四章 賣身契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百九十四章 賣身契 (4 / 5)

有沒有投入大量的資源來培養她,但她確實是在凌雲一點一點成長起來的,至於承諾書之類的……

林瑤問道:「什麼承諾書?」

她手上這份承諾書的具體內容是,因為她將代表凌雲實業參加國外展,所以她必須承諾未來的十年留在凌雲實業工作。

如果將來,凌雲實業給她新的參展機會,就再加十年/次。

也就是說,如果她每年參加一次外展,連續三年,就要書面承諾為凌雲實業工作三十年!

林瑤看了有些哭笑不得,昨天晚上蔣明淑和她說「賣身契」,她只當是笑話,沒想到這麼快,「賣身契」真的來了!

她雖然不是特別精明,但也沒那麼傻。

這種屬於典型的霸王條款的承諾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就算她簽了,將來要走的時候,凌雲也不能真把她怎麼樣。

儘管如此,但她還是不願意簽。

林瑤向來信守承諾,她做不到,也不願去做的事,她就不會給出承諾!

林瑤坦言,「林總,這份承諾書不合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吧?」

「不可能!」林雲想也不想就否認,她沉著臉說道:「秦董事長說了,大公司里都有這樣的規定!」

大公司是吧?

如果凌雲的規模以及福利都能趕上奧蘭多,估計會有很多人願意和公司簽十年甚至終身合同。

不過很可惜,凌雲不是!

林瑤不卑不亢地說道:「這方面國家專門出台了勞動法,不是公司里想怎麼來就怎麼來的,既然如此,簽這種承諾書並沒有什麼實際的意義!

我想您也知道,我去國外參展並不是旅遊而是出差,除了機票和住宿以外,其他都是我自費,沒有任何補貼。

我從展會上得來的客戶資源要交給公司的,並且秦董事長已經把我在公司的崗位定為內勤,不是業務,也就是說,不論我將來做多少業績,我都是沒有提成的。

不論公司效益好到什麼地步,我的年薪都是稅前二十萬封頂。

老實說,我還不知道接下來會怎麼選擇,或是能在凌雲待多久,如果,我是說如果,非要讓我因此而承諾為凌雲工作十年以上,那麼我寧可不去參加國外展。」

公司規定能無視法律法規嗎?

林瑤只是替公司出個差,而且不僅出差所得的成果與她無關,就連原本許諾她的提成都沒有了,她為什麼她還要承諾為公司服務十年以上?

林瑤這番話說得有理有據,讓人無從反駁。

林雲悶聲不響聽她說完,語氣生硬道:「你的意思我明白了,我會再和秦董事長討論討論。」

林瑤點點頭,「那我去工作了。」

談話不歡而散。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