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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2 / 5)

的损害和压力啊!这样的官司叫人怎样去打?

我再赶到江西拖拉机厂,在厂大门确实已换上了南昌市江铃拖拉机有限公司的牌子。原厂宣传部的老同事刘作坪告诉我:“破产清算组在春节前就已经撤得没有人了,老江拖留守的那部分也已另外注册,换成了南昌市机械局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新丰管理处,江西拖拉机厂已经不存在了。”

这天,我立即写了情况,向东湖区法院院长徐河东汇报:

本人于去年五月十日起诉的“江拖劳动争议案”,被贵院于十一月十三日通知裁定终结,我于十五日向中院提出了再审申请。中院经过审查,用专车急送,交给了贵院,要求加紧复查上报,贵院院长批示请郭庭长加紧复查再审。

十二月一日,郭庭长对本人作过一次笔录。

四日,为有利于加快办案,我主动交了《有关询问情况详细说明的报告》。此后多次催办,没有动静。

十二月二十五日,又再次书面说明,江拖在一月份即有可能处理完遗留问题,即将注销,请了中院催办,自己也多次询问,仍无动静。

今年二月十五日,我找到刚接手不久的齐法官,齐叫我找好证人,等候通知开庭,我当天找好了现育英学校的书记邓顺茹,准备作证。

十六日,齐法官告诉我,已同意再审,但需在七日内再交诉讼费2040元,否则视为放弃再审,作了笔录。

今天星期一上午,我来到中院咨询,得知江拖已经终结。我再去了江拖,得到了证实,连清算组也已经撤光。

此况不知贵院现如何开庭再审?

徐院长也有些紧张,问案件是多少钱,我说仅按标的来说是五万。他说看看能不能补救,我说连被告都没有了,怎么补救?

他想了想说:“那没有办法。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不是法院的责任。”把材料拿还给我。

我不肯接,要他把材料看看再说。

二月二十日上午,我到市机械局取得了“江拖已经破产终结注销,破产清算组已撤”的书面证明。

骆主任说:“这法院也真是,搞了这么久,怎么连个庭还开不了嘛?本来这边也会帮你适当解决,像恢复编制这些都好办,你不应提补发工资的事,跟你解决了,你又要补发工资,你叫人家江拖怎么拿得出这么多的钱来给你办?”

“我以前也没有提补发工资的事,还不是没有办,单位不让我上班,就已经侵犯了我的就业权。既然已诉诸法律,当然要依法办理,提出所要求江拖的赔偿,比照江拖对我多年的损害,并不过份。”

“哪有那么容易想走就走,想来就来呢?对方人事调动的冻结也会开冻的咯。”骆主任不大理解。

“江拖讲同意调动的期限是三个月,过期就已经作废了,我还能怎么调?而且连我提出把编制挂到人才交流中心去,单位也不肯让。”

“这也是,等于一点出路也没有了。这是做得不应该的。本来这次在法院是应该可以解决的,你在去年五月份就起诉了,这么长的时间还开不了一个庭啦,这些法官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现在连江西拖拉机厂这个单位都没有了啦。”骆被问住了,感慨地说。

事已至此,现在跟他们还有什么讲的呢?我拿了证明就出来了。

我再来到东湖区法院,把这些情况跟齐进斌法官谈了谈,并出示了市机械局的证明,问他怎么办。

齐进斌说:“我在上星期还跟他们清算组的一位女组长打了个电话,她也说破产清算组已撤掉了,我问她有没有清算组撤消的文件,她说没有,现在有了证明,你也不要再交费了,只有终结诉讼。我们会给你一个裁定书。这个案件的延误,不是我的责任,我也是刚刚调到这个庭来的,案件是从郭庭长手上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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