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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3 / 5)

在19世纪末期,西方的传教士被准许在内地传教和成立教会,在治外法权之下,不单教会的西方神职人员不受清政府管辖,一般华人信徒也常获教会庇护,地方上,基督教会每因为文化、风俗差异等等各种原因,与地方民众发生激烈冲突,以致部分不良教民欺压当地劳苦民众,而清朝地方政府却往往因为惧于教会的治外法权,不欲与洋人作对而未能持公处理,造成各种积压的民愤。

(2)仇外心态,清末地方经济破产;19世纪末期是传统社会纲纪的解体,在这样一个转变的时代中,很多人心惶惶,所以各式各样的秘密社团纷起,而西方教会、教众和洋人、洋货,都成为主要的仇视的对象。

(3)谣言四起,在封建社会中,却是有许多诋毁西方传教士的谣言,如说洋人医院专门挖小孩的眼睛制作迷药,神父用特制器具吸男童阳精等等,而一般的百姓完全迷信这类传言,从而导致人人自危,更加对西方人及教众恨之入骨。

(4)守旧势力的暗中煽动,西方教会除了四处传教之外,同时也会兴医办学、提倡破除陋习,如女子缠足纳妾、传播新思想,如宪政、,这样不可避免的就和守旧势力积累仇恨,另外,也和19世纪末期,华北地区遭受自然灾害有着密切关系。

义和团分为几个组织,1、白莲教,2、大刀会,3、乡团,4、拳会。

义和团的成分极为复杂,既有贫苦农民、手工业者、城市贫民、小商贩和运输工人等下层人民,也有部分绿营官军、富绅甚至部分王公贵族,后期也混杂进了不少流氓无赖,“上自王公卿相,下至娼优隶卒,几乎无人不团!”。

但是这样也使得义和团的组织极为松散,不利于集中力量打击敌人,义和团内部又可分为官团,私团与假团。

官团是指接受晚清政府的招抚,向晚清政府挂号,接受清廷官员的统率,领取一定的粮饷,所以官团得到了晚清政府的承认,听从其调遣,间接承认官团是晚清政府控制的义和团。

私团则大多系团民自发组织起来的队伍,带有很大的独立性,自行从事灭洋斗争。

假团,就非常复杂了,一般说来,义和团是一个几乎人人可以加入的松散组织,但实际上,有很多义和团组织被晚清政府以伪团,假团的名义镇压。

在假团中分有两种情况,一、是不服从晚清政府的统治并对其构成威胁,因而被用作消灭、镇压的借口,二、是部分不良分子,甚至教民假扮进入义和团,随后横行不法。

但是义和团有自己的一套严格纪律,比如官方义和团就颁发了十条团规,如“毋贪财、毋好色、毋违父母命、毋犯朝廷法,杀洋人、灭赃官,行于市必俯首,不可左右顾,遇同道则合等”。

这些戒规在义和团发展的初期得到了较好的遵守,他们既不图名,又不为利,奋不顾身,置性命于战场,不约而同,万众一心,只仇杀洋人与奉教之人,并不伤害一般的良民,以此而论,似是仗义!

但是到了后期,义和团纪律败坏,城中日焚劫,火光连日夜,只要是他们看得不顺眼的人,都指为教民,全家皆尽,死者十数万人,杀人之后则刀矛并下,致人肌体分裂,婴儿生未足月,亦杀!

第一七零章:一九九零年(第四更)

1899年的最后一天夜里,李宁宇在自己朝鲜的住处书房中,不时翻看着各种情报资料,最后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终于在一张崭新的白纸上,写下了一行字。

“义和团运动是在19世纪末由义和团发动,主要发生地在华北地区,那是当时社会各个阶层广泛参与的爱国运动之一,最后因晚清政府与外国侵略军的联合绞杀,义和团最后以失败告终,但是这次事件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接着他就关闭了台灯,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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