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吃早饭,慢跑了将近40分钟,两颊红润,饿死了,而且渴得要命。我拿起他面前放着一杯水,站着一口气喝完,然后气喘吁吁的跟他说,早上好。我一边坐下,一边叫waiter点菜。他看着我,我脱了左手的手套,右手被他拿过去,慢条斯理的摘掉手套,把我的手合在他的手上,他的手很大,手指细长,我的要小得多。
菜上来了,我吃的风卷残云。在那个年纪,我总是胃口很好,肚子饿的时候总是有点贪心不足。相比之下他要的量只能说是象征性的陪我吃一点,又让我私底下惭愧了一小下。我记得,当时的我总是为了类似的事情惭愧,直到后来渐渐发觉这个男人简直要成仙了,他和我想要的东西从来就不一样,至少,我从没有听到他说饿这个字。
吃完饭,我们在公园牵着手散步,在一条没什么人的林荫道上我们又吻了一次。他贴着我的耳朵说:去我那里。
11)“Fall” in love
事实证明,阳光下面,我一样会做出第二天一定会后悔的蠢事。
我没有想很久,真正在脑子里盘算的时间大概只有两秒钟。然后点头,没有丝毫犹豫。直到发觉他说的地方,是Greendale花园饭店30楼的一个套间。种种迹象表明,他想要的恐怕只是一段东方风情的Fling,不过,我想要的也不太多。
所幸那个套间属于行政公寓,而非普通客房,我想象中在众目睽睽之下跟他走过酒店大堂的场面并没有出现。单独的lobby,只有一个英国管家似的老头儿远远的跟我们点头致意,非常有专业精神的没有任何特别的表情,专用电梯直达30楼。房间很大,装修是简朴硬朗但追求质感的都铎风格,四处纤尘不染,没有任何私人物品摆在可以看见的地方,厚窗帘已经拉开,但是阴天午后的光线穿过白色窗纱依旧县得晦暗。
他引我进去,在起居室的落地窗前面,双手捧起我的脸吻得很温柔。而我的目光越过他的肩膀,穿过卧室敞开着的门,落到那张king size的床上。然后说了一句很有分量的话——it’s my first time; I think you should know。
这个老江湖明显愣了一下,然后回了一句更有分量的,you know what you are doing; don’t you? Are you sure?
不管他是怎么想的,我要说的已经说了。我回答,definitely sure。 然后就动手把他衬衣解开了。
他房间的用的是蛋壳色丝的床单,事后,不出意料,那床单算是毁了,他的衬衣团在床上,也弄到一点血。我淋浴,然后干脆的拒绝了晚餐邀请,穿衣服走人。但是,地铁里车轮和铁轨摩擦发出尖锐的金属声,车厢里人们交谈的声音,脚步声,风的声音,所有东西都随时可能让我想起他的身体和抚触,让我闭上眼睛,一瞬间麻痹。我没有别的经验可以比较,不过我确信这样的感觉是不同一般的,那个时候的我还不懂得若即若离的诱惑,自始至终,我的身体似乎悬浮在床单上方5公分的地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加紧贴他的身体,没有缝隙,融化进去。
到家不过5点多。我不愿意再去回想下午的事情,打电话叫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加夜游。两个是从前法学院的同学,如今也在纽约工作的,另一个就是Nick Tse。在一片叽哩咤啦的聊天声和喧闹的音乐声中过了整个晚上和上半夜。到家已经是凌晨。睡觉前看到手机上两个未接电话,一条消息,之前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一点都没听见: You are gorgeous。 It’s the best I thought I could ever have。 Call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