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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部分 (1 / 5)

“好难缠的秦仙傲呀。”

孙固轻轻的叹息,作为一次的行动主谋之一,他当然想看看第一步的效果如何,可是……耳边传来隔壁包厢几个年轻士子高昂的谈话。

“讲道理,按着规则套路来,居然成了巧言佞色,非要不讲道理,只摘抄圣贤书中的句子骂人,这才是忠孝仁义,这……”

“嗯,如果天下有学问,有道德的人都开始不讲道理,只要意见不对,便从圣贤书中抓一两个句子来骂对方是奸贼,只要抓到一点错误,便上纲上线,如果对方品行德操都无问题,抓不到错误,就骂对方是大奸似忠,越是表现得品德无误,就越是奸诈,这样你骂我奸贼,我骂你魔头,我难以想象这天下还有没有救。”

“这种不讲道理,只从圣贤书中抓一两句大道理来骂人的坏风气可不能开。”

“那篇《辩奸雄》也许有一定道理,可说不定某人自己就是那里面的大奸似忠的大奸雄,大魔头。”

“这……虽然人家是以正当的名义,一次次弹劾踩人上位,可你也不能这么说,毕竟人死为大。”

“对对,人死为大,人家都死了,就是错的,我们也该说是对的,何况他终究还是做了不少好事的。”

“做了几件好事便能满嘴喷粪?我说那些人用韩相公的死来做文章就是不对。尤其是这《辩奸雄》满嘴大义凛然,可你是什么人,就算人家秦公子真是那里面的大奸魔,也是你能分辩出来的?你当了一辈子官,踩人,荐人,真的目光很敏锐?”

“我只能说,不要脸。倚老卖老,至于是气死的,呕血三升?谁知道呢?”

……

当官的弹劾人,只需要捕风捉影。能够给人找出犯罪的动机,而且还有非常大的可能,又能获得朝廷当权者和大多数人的同意,便能制人。

这在宋朝的御史官中是很正常的,所以给岳飞定罪。以莫须有来定罪,并非秦桧的原创,而是大宋御史一直以来约定俗成的潜规则,只是岳飞不同于以往任何政治斗争。以往的政治斗争,弹劾人,无论怎么弹劾人,都不会致人于死。

大宋不杀士大夫,顶天的罪不过把你发配到远一点的地方做地方官而已。

而岳飞则是谋反,杀头的罪,这种死刑在大宋还是极为重视证据的。不能乱来,但不是死刑,文人集团的相互弹劾,并没什么大问题。

宋史中所写韩绛的‘踩人’做法,在这大宋其实极为正常,并没有什么大不了,或者说韩绛私德有亏,顶多其他人可能一辈子都不做这种捕风捉影的事,而韩绛为了表面自己不畏强权,在这方面做得多了点而已。

这原因自然是复杂的。毕竟这时的科技就算人家真正当着你的面做了坏事,你也抓不到证据,当然更多的是制度和文化的原因。

韩绛的盖棺定论按秦朝的写法,并不会给他有任何抹黑。可这一次偏偏韩绛好死不死的‘仙逝’前打秦朝一巴掌,而秦朝偏偏前世为了玩‘天龙’网游,发狠的研究这一段时期的宋史,对宋史中的韩绛传记得非常清晰,所以韩绛便悲剧了,再加上秦朝暗地里写的反驳《辩奸雄》一文的出世。

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就是讲明了。你不是万能万知的佛祖,你如何分辩那种一切表现完美的奸雄?

你若是佛祖,能分辩奸雄,那分辩的理由呢?不可能你做为神通广大的佛祖会说不清理由?

找不到理由,别人也没有做出任何危害,就算你是佛祖也不能说人家就是魔头,若真这样,那别人也可以说你是披着佛祖外衣,大奸似忠,大魔似佛的最大魔头。

因为你做佛祖,可世间却是丑陋满地,而人家还没有做。

将这篇文章和报上的讣告一对比着看,你韩绛做了宰相,还进行了所谓富国强民的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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