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静的眼神,包括每吐出一口烟雾后嘴角习惯性的微翘,都藏着一股被沧海桑田人世艰辛磨成了黑白色的……风情。
“恕我冒昧,您丈夫是因为生病才这样的?”我的目光越过她的侧脸,落到屋内。
“被砖头砸中后脑,医生说要成植物人,结果没说准。”桃姐吐出一个烟圈,“年轻时,我在酒吧里陪酒赚钱。我们是中学同学,他一直喜欢我,我也喜欢他。可我家条件差,他夫妇坚决反对我们在一起。高中毕业后我们断了联系,后来在另一个城市的酒吧里遇到,那时他已经开了一间小公司,说不上有钱,也不穷了,但没结婚也没女朋友。”桃姐笑笑,“这傻子一见到我就怒了,拉着我就朝外头走,我客人来拦,他就跟人打了一架,那次是左手骨折,进医院躺了一个月。”
“然后你们结婚了?”我也笑,如果这就是故事的结尾该多好,平淡美满。
“我们的婚姻让他父母彻底与他断绝了关系。”桃姐看着自己的家,“这房子是他当年自己赚钱买的,也就成了我们至今的居所。他说,就靠咱们自己,也能生活下去。等时间长了,我们有了可爱的孩子,父母会谅解的。那会儿我也找了份正当的工作,在商场里做售货员,每天下班,我就在商场门口卖气球的小摊前等他来接我,像他现在等我一样。”她随意地将烟灰弹到地上,继续道,“两年后的一天,几个以前在酒吧里认识的混混路过商场,看见了等他的我,自然少不了言语轻佻毛手毛脚。我请他们自重,却换来几个耳光。然后他来了,打起来了,他是个特别斯文的人,可真打起架来又特别狠,那几个家伙有点不是对手。其中一个趁乱捡来砖头,偷袭得手。你现在看到的,是他康复后的样子。医生说得后遗症,一样没落下。那会儿我也才二十五岁,模样身段不比拟现在差,有人要我放手,反正我们又没孩子,再找个靠山不难。”
“你动摇过?”我脑子里浮现出一个悲戚的二十五岁女人的模样。
“怎么可能没动摇过,都是普通人,头上没光圈,当不了圣母。”她吐出最后一个烟圈,看着我笑,“可一想到头破血流的他在昏过去前跟我说的一句话,我就迈不动腿儿啦。”
“他说什么?”
“‘我在,别人甭想欺负你。’”她掐灭了烟头,“十多年了,就这样过来了。”
我沉默片刻,又问:“觉得是一种责任?”
她又笑了,用过来人的目光望着我:“仅仅靠责任,是不可能撑到现在的。你这样的小年轻,无法想象我们的生活曾糟糕到怎样的境地。”她顿了顿,说,“我爱他,所以不放手。就是这么简单。你都不知道他闹着要吃红烧肉的模样有多可爱。还有哪,虽然他瞎了,脑子也不好用了,但只要我一靠近,他就知道是我。有趣吧?!”
我长长呼出一口气,笑:“你就这样随便把自己的隐私说给一个陌生人?”
“你都说你是陌生人了,难道你会因为知道了这些而对我这个中年妇女不利吗?”桃姐耸耸肩,“所有知道我们的事的人,不论亲戚还是朋友,顶多就是离开我们的生活罢了。我倒是不怪他们的。就是时间一长吧,没个说话的人也怪闷的,好不容易跟你聊上,也别嫌大婶烦,就当是做了回垃圾桶,也是善事一件吧。顺便,以后有空也来照顾照顾我的生意吧,我的摊子就在前头丁字路口的第三棵树对面。看你这气度与装扮,一定是买水果都不砍价的那种败家子儿,便宜别人不如便宜大婶我。”
“好,我记下了,丁字路口第三棵树。”我哈哈一笑。
如果她是妖怪,我一定会邀请她到不停里来跟我喝杯茶。我喜欢她骨子里的坦荡与幽默。
“对了,您既然一直住在这儿,那肯定经常碰到花月佳期里的工作人员啦?”我问。
桃姐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