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与慕容天朝夕相处那么久,当然最清楚他的性格不过了。
“汪!”小狗叫了一声,方才碧夜在旁,它很聪明地保持沉默,以免通过叫声被认出来。
丽莎兴奋的道:“它的声音好奇怪哦,真可爱!”这种毛茸茸的小东西一向都是女子的最爱,无论在地球还是神风大陆都一样。
洛娜道:“啊,对了,罗迪先生,你给它取个名字吧,我们都不知怎么叫它好呢。”
慕容天点头同意:“恩,我想下,得取个高雅一点的名字才行。”他摸着下巴做沉思状,考虑良久,在两女与小狗期待的目光中,一拍手掌道:“好,就叫旺财吧!”
“哐当”一声,全酒吧的人与正在努力学走路的小狗全都摔倒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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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传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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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冻与炙热感一并消去,慕容天从精神内视中回到现实世界来。那天服下的奇怪丹药,效力之强实在令人不敢相信,丹田处不断涌出的暖流虽已弱了许多,但至今还没完全消失。
但慕容天亦发现自己的力量亦同时不停地增强,从能发出更大的火球与冰球来看就可以知道这一点。这些天一有空慕容天都要进行精神内视,加快驱动暖流的吸收与流失过程,因为它的存在,连睡个好觉都不行了,总是迷迷糊糊中被经脉中偶现一次的力量碰撞给痛醒,好比附骨之蛆,很让人烦恼。当然,另外一颗蓝色的药物是暂时不敢吞下了,免得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躺在床上,慕容天摸着身旁小狗的脑袋:“疾风啊疾风,明天一早,我们就要到一个陌生城市去啦,你是否也不舍得这里啊。”在两位女侍以及小狗的强烈反对之下,“旺财”这个地球历史上最经典的狗名最终还是遗憾地被折衷作为小名使用,其他被否决的还有“小强”、“来福”、“大黄”、“小白”等慕容天认为很好的名字,他的文字审美细胞实在是太有限了,无奈之下,最后随口说了个“疾风”,因为小狗的速度很快,当时在暴雨中全力奔跑的自己始终还是无法将其甩脱,还以为是见鬼了。
谁知深思熟虑的名字没有被接受,这个随口而出的“疾风”倒是大受两女青睐,慕容天倒是始料未及,但见小狗也同意,也只得定下来了。
任何化卵的宠物,无论之前有多么强大都好,在重生后都是最弱小的,比起低级品种来也没什么两样,但是高级宠物的成长速度会快速许多。疾风学得很快,仅仅一个白天不到的时间,已经会自由走路,甚至是奔跑,以及窜上跃下了,它非常活跃,仿佛一刻都停不下来。
相对快乐的它来说,慕容天心情就低落许多了,这是在威尔城的最后一晚,也是与丽莎洛娜二人相处的最后一晚,短暂时间内估计是回不来的了,因此慕容天总有些不开怀。
疾风在他手掌下低叫两声:“汪!汪汪!”
自从滴血孵化之后,慕容天就发现自己与疾风间自然而然建立了一定的默契,通过叫声就能猜到它的意思,闻声道:“疾风,你是说,不用担心,还有你陪伴在我身旁是吗?”
“汪!”疾风又欢叫一声表示肯定。
慕容天长叹了口气:“但你又不是美女啊……”
“呜噢!”疾风悲鸣一声口吐白沫再次摔倒,这个主人的想法,还真不能以常理来揣度。
“笃,笃。”门响了两下,还真是巧,一说美女,美女立刻就到了,通过敲门声的力度及频率,慕容天立刻就可以判断出是洛娜,想是斯恩的酒吧今天已经停止营业了。
慕容天喊道:“请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