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来,她的日子似乎是过得更好了,不但早餐店已经步上轨道,而且还有死党陪着过生日。
他实在是不该再用回忆来自我折磨了,他早就应该要如同两年前所说的话一样——
对她放手了。
半夜十二点,一辆银色休旅车停在古安妮住处前。
王尔德从驾驶座下了车,替古安妮开了车门。
“我可以再打电话给你吗?”王尔德问道,斯文脸上尽是笑意。
“可以啊。”古安妮点头,给了一个甜甜笑容。
“你的早餐店在哪里?”他好奇地问道。
“可爱吧。”古安妮指着家门斜对角的那家小小店,嘻嘻一笑。
“感觉像是一家咖啡厅,而且颜色粉嫩又可爱,很适合你。”
“是啊,有空来吃早餐,我请客。”古安妮豪爽地说道。
“没问题,我一定会再来的。晚安。”王尔德俯身飞快地亲吻她的脸颊。
古安妮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干笑地后退了一步。
“抱歉,吓到你了。我情不自禁。”王尔德以为她害羞,笑容于是更加灿烂了些。他朝她挥挥手,坐上车扬长而去。
古安妮朝他的车子挥挥手,却没有马上回到家里。反正,回到家里也是一个人,老爸要后天才会回家。
她于是慢吞吞地踱步到对街小公园,在一张石椅上坐了下来,抬头看着中药店的四楼。
不用想,灯光当然是暗的。
她叹了口气,把今晚收到的生日礼物摆在脚边。
她已经二十二岁,确实是应该要改变了。
两年来,她的生活里没有了白哲希,不也一样过得不错吗?她从学校毕业,正在为前途彷徨,才想着要开间早餐店时,干妈马上便提供了一间亲戚的空店面,而她的老爸则很干脆地掏出了资金。
于是,她就这么成了早餐店的老板娘。因为没有别的寄托,她把每个客人都当成朋友。早餐店的生意于是从开店第一天开始,就兴隆地超过她的想像,客人爱吃早餐,也都爱和她闲话家常。
半年前,莫名其妙来了个记者,在经过报纸的报导之后,生意更是忙到不行。她甚至得多请一个帮手,才有法子顾好客户。
严格说来,她的日子过得不错,也有几个人追求过,她甚至也和一、两个人短暂地交往过。
但是,她对他们总是没法子放下比朋友更多的情绪。闲话家常,关心彼此都是她可以做到的范围,但当对方深情款款地凝望着她时,当对方的唇落在她唇上时,她总会习惯性地抗拒。
她知道自己没忘记过白哲希。
有白哲希在时,她想要自由。然而,当她一旦开始独自生活时,她才知道自己以前是如何地被人呵护着的。
他还没去英国前,她没拿过两公斤以上的东西。因为他老爱说她笨手笨脚,会砸坏东西,总会把东西一手接下。
开了早餐店后,她知道自己的热心、愿意倾听,是生意兴隆的原因之一。但她也渐渐地发现,她一个人是没法子解决所有人的问题的,于是,开始学会分别亲疏远近的朋友。至少总得把自己的日子先过好吧——
多可笑啊,分手后,她记得的,反而是他的种种好了。如果时间能倒转,一切又会是如何呢?
古安妮长叹了口气,抬头看向月亮。
突然间,一道黑影冲到她面前,扯住她的皮包和她脚边的名牌提袋。
“救命!”古安妮大叫出声,死命抱住皮包与她的生日礼物。
抢匪一脚踢向她,她闷哼一声,却坚持不放手。
抢匪于是扯着她的包包,快步往前跑。古安妮则因为不松手,所以被拖在地上滑行了一公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