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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居然改变了我自己的人生。
这只捡回来的小狗简直是家事一把罩的超级主夫,他做了早餐给我当成留宿一晚的谢礼,结果,就成功收买了我的胃。
如果没地方去的话要不要住这里?彩香的建议他很犹豫,他是个有一般常识的成年男性,之所以会跟路过的彩香要求住宿,真的是在穷途末路相爱所采取的紧急措施。
彩香说好歹地把他留了下来。阿树边打工边旅行,那时候时运不济,身上的钱也刚好花光了,之所以会接受彩香再三的挽留,想必是跟钱包不丰有关吧。
不过不管理由何在,能留他下来就好了——骑士那天晚上一峨眉发生什么事,彩香也不清楚为什么要那么执拗地要留下他。人家说要抓住男人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这道理大概也适用在女人身上吧。
一开始工作搬出来住后,原本就懒的彩香,生活变得更是乱七八糟,三餐不是超商便当、便当店的便当,不然就是超市的小菜。
就在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时,突然享受到为「自己」所做的食物。完全就是不意间被击中要害。
有人为自己做的「菜」实在是太好吃了,很温暖。
彩香不想放开这仅只一次,只是在离开前表达谢意般的简朴回礼中所蕴藏的暖意。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渴望。
如果爸妈知道自己把路人留下来,还要求跟他同居,肯定会晕倒吧。
不过也无所谓啦!
就这么订下了契约,让阿树住在这里然后负责家事。这个管家帅又稳重,而且又彬彬有礼。虽然对于自己的事一句话也不肯提,可是会打工赚自己的生活费。这种事要是让其他一个人住的女性朋友知道啦,肯定会疯狂追问到底要去哪里才捡得到这种物件吧。
而且,居然还发展到现在的关系。他啊——已经不只是管家了。
阿树忽然动了动手,抚摸着彩香的头发。你今天怎么这么早起?哼着鼻音含糊地说。
「你不是每次都睡到来不及?」
「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就醒了。」
既然阿树醒了,就不用顾虑了。彩香近近地靠在他身上说:
「嗯,你知道吗?」
她从阿树揽住了自己的手间,抬头望着她。
「阿树,有一次你搞错了一种花的名字喔。」
「真的假的?不会吧?」
阿树的声音里瞬间听不出来睡意,可能是工作习惯吧。
「哪一种?什么时候?」
「很久以前啊——差不多第一个夏天结束时。」
「那真的有点严重。快跟我讲,我说错了什么?」
阿树很少会这么慌张,实在太好笑了,彩香笑得停不下来。
*
大约在夏天刚结束时,那种植物渐渐映入眼帘。
这位完美管家是个重度的植物狂,彩香从他那里听说了各种郊外跟路上的花草名字。不知不觉间,她也开始喜欢看这些随着四季流转生长的花花草草。
每天早晚上下班时,经过的路上种着植栽,整整齐齐的行道路下,长了一些不知到底是野草或栽培的植物。挺直着腰杆的细杆上长出了旁枝,挂着许多淡红色像仁丹一样的花苞。叶柄全集中在了枝干的底部,要说端正是很端正啦,开始也没美到足以让人断然地说它是园艺植物的地步。
显然不起眼,开始却有一股独特的简洁味,等它长大一点后开始呈现出意料外的存在感。
那时候,彩香手边的图鉴没有跟它相像的植物,每天早晚经过时,都会想:「对了,要来查一下。」开始一旦走远也就忘了它朴实的模样。
自己明明跟个活生生的植物图鉴住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