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起眼,因为这丫头很喜欢大红色的装扮,见风吹着,一团火似的,分外的引人注目。
没了安家的地儿,小丫头就想去找找自己的亲爹娘,她琢磨着爹娘一定不在附近活动,只有到很远的地方才能找到他们。这是秀秀选择成为游侠的理由——当然,也因为她长大了,实在没什么事可做。
镖头的丧事办完后,秀秀换回红妆,走出了晃荡了十六年的小山镇,站在城门口,看着远处昏黄空旷的天和地,咬了咬嘴唇,就迈开了踏入江湖的第一步。走了半个时辰觉得挺累,又跑回城,花五钱银子买了头毛驴。
古代的交通不太发达,城镇和村庄大多座落在有河的地方,便于人们取水,所以,道路都是沿着河走。那会儿的人口也比较少,都集中在城镇里,广阔的平原上就这一条长长的道,每隔百来里地会有个村或镇的,夜里如果从很高的天上往下看,沿河的路象一条长线,串着零零落落的闪光的珠子——住人的地方总有灯火。
在城与城之间,只有傍河的泥路,基本上不会有人烟。没人烟的地方,常有狼或老虎出没,看见独自行走的人就跑上去把他吃掉,很不安全。而真正的危险,则是一些做没本钱生意的武人,也就是强盗。
拦路的强盗有两类:样子长得比较厉害的,就自个儿守着路边的树,见有行人来了就喊:“这树是我种的,给钱!”你要敢回他:“你种树就种树呗,关我屁事?”他立马就拿起刀砍掉你的头;另一种是三五成群,这些家伙见了独自赶路的人就不问青红皂白了,上来就杀掉。强盗们杀完人,就拿光尸体上的钱,跑去附近的城里象寻常人一样吃喝嫖赌,等钱花完了再回来做强盗,很遭人恨。送人送货的镖局,就是这么个背景下的衍生之物。
说了这么多,主要是想交代这样一件事:秀秀这次上路很凶险,不是闹着玩的,而不是说秀秀的勇气可嘉。之前没人跟她说过独自走城外的路是很危险的事,就算有人说过她也不当回事,小姑娘还是初生牛犊。
路上,秀秀骑着毛驴,哼着歌儿,东张西望。四处静悄悄,和城市里很不一样,于是很开心,觉得当游侠是件快乐的事情。
几个时辰过去了,天快黑了,路还是路,没看见前方有什么目的地,肚子饿了人也累了,秀秀想起忘了买点吃的东西带身上,掉转驴头想回去,可是回头望了望,家乡小镇早就在视野中消失了,犹豫了半天,只好暂时忘了饿继续朝前走。再走一会儿,秀秀忽然发现:呀!城外没有茅厕……
幸好还不想尿尿。秀秀拔起背上的钢刀,挥舞着驱赶头顶上乱飞的蚊子,一边拍着毛驴的屁股催它快走。
走到一片小树林边,事儿总算是来了,树林里传来男人的哼哼的声音,听起来相当的痛苦。秀秀勒住毛驴,咬着手指,构思着林中的情形:树林里一定躺着个人,是被坏人杀的,后来他没死又醒过来,觉得被杀的地方很疼,所以叫唤。
秀秀从驴背上跳下来,拿着刀小心翼翼地朝小树林走去,远远听那人又哼了一声,呼哧呼哧直喘粗气。秀秀的心砰砰乱跳,寻思着里面的人会不会全身都是血——那多可怕!踌躇了一下,没敢再走进,就喊了声:“里面有人吗?”
暗处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一个粗声粗气慌慌张张的回答:“没人,别过来!”
秀秀说:“哦”
想了想又说:“那我走了。”
“等等!先别走。”粗声又叫,“我问你,你……就你一个人吗?”
“是呀。”秀秀左顾右盼,确定只有自己一个。
“你多大了?”
“十六。”
“带钱了吗?”
“带了。”
“那好,你等我一下,我就出来。”男人边说着又哼哼着,然后嘿嘿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