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谢了!”秦暮楚笑了笑,故作潇洒地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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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秦暮楚拿到了唱片,立刻分发给大家。白天的时候大家在一起排练,到了晚上便各自奔赴不同的酒吧,在其门前摆摊卖盘,籍此换取在这个城市里生存下去的机会。
之所以选择晚上而不是白天,除了晚上酒吧人比较多以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工商、城管大多都下班了,被逮到的几率大大降低。尽管如此,秦暮楚蹲在那里还是小心翼翼地左顾右盼,生怕被城管逮到。
“哥们儿,你这张盘多少钱啊?”一个操着北京话的男子从地摊上拿起一张盘,当他看清秦暮楚面孔的时候,不禁吃了一惊“我靠!你丫不是‘乌托邦’乐队的主唱吗?怎么在这儿卖盘呢?”
“为了生计呗……”秦暮楚并没有因被人认出而感到意外,他指着对方手里拿张盘说“这张盘你想要的话给二十块钱拿走。”
男子毫不犹豫地从钱包里掏钱地给对方,遂问“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过你们乐队的表演,真他妈过瘾!你们没有进入最后的总决赛真是可惜!”
“请问你是?”秦暮楚这才对对方萌生一点点兴趣。
“哦,我叫上官晓阳,是一个狂热的摇滚乐爱好者!”
“你好,我叫秦暮楚。”秦暮楚与对方互通了姓名后,与其攀谈起来。通过聊天秦暮楚得知,上官晓阳是北京人,今年二十三岁,从小就喜欢听摇滚乐,以“摇滚乐死忠”自居。此君曾经学过几天吉他,因为其左撇子的缘故进步很慢,遂放弃了。上官晓阳住在离酒吧不远的一间平房里,他没有固定的工作,主要是在超市或者卖场做临时促销,偶尔还靠写作赚些小钱。
秦暮楚笑了笑“没想到在我面前的还是位作家呢!”
“什么作家,”上官晓阳摆摆手,谦虚地表示“只不过偶尔写点儿文章,赚些稿费而已,算不得作家,充其量也就是个写手吧。”
“那也比我强吧,我写过最长的一篇文章也就上百字,是歌词。”
“我听过你们的音乐,觉得词写得很棒,看得出你是一个挺有想法的家伙……不如这样吧,演出结束后你和我去我家,咱俩一面喝酒一面好好聊聊。”
秦暮楚笑了笑,如是说道“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说实话,我对你也有一股莫名的相见恨晚的感觉。好了,里面已经开场了,别耽误你看演出了,进去吧。”
“得嘞!一会儿见!”上官晓阳清脆地喊了一嗓子,一头扎进酒吧看演出去了。
过了三个小时,演出结束了,上官晓阳浑身湿漉漉地从酒吧出来,遂脱掉上衣,露出白条条的上身,以及浑然天成的小肚腩。
“你小子怎么跟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似的?”秦暮楚开玩笑道。
“没办法,里面太热了!”上官晓阳一面拧干衣服一面说“你的生意怎么样?”
“马马虎虎吧。”秦暮楚坦陈道。
“得了,收摊吧!去我家,我请你喝酒!”上官晓阳帮着对方将满地的打口盘整期地码放在盒子里,带着他来到了自己的住处。
上官晓阳的家并不大,大约只有十平米左右,一张破旧的床垫、一台电脑、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套组合音响、一台电冰箱以及墙上许许多多的摇滚海报,构成了这个房间的一切。上官晓阳找出一把折叠椅,上面落了不少灰尘。“真不好意思,这屋子就我一个人住,平时也没什么客人来,所以……来,我给你擦擦。”说罢,他拿起一张报纸草草地擦了擦,随后从冰箱里拿出两瓶冰镇啤酒,用牙咬开后递给秦暮楚一瓶。
秦暮楚扬起脖子灌了大半瓶,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赞道“夏天喝凉啤酒,真他妈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