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云:弦大木为弓,羽矛为矢,引机发之,远射千余步,多所杀伤;无论是数百步还是千步,都表明了床弩作为一种守城工具,带来的巨大杀伤力。
“该刮的光头贼,狗·日的当官的,好事都让他们占了,苦活儿累活儿都让你大爷做!你们再快点——”老兵油子一边骂,一边催着两人上弦,好在在弓箭手的配合下,上面的白巾贼终是被一扫而空,下面的轮子机关也不知是怎么出的问题,渐渐慢了下来。
“总算是完了,”乐秀才一屁股坐在地上,这个时候也不顾有辱斯文了。
“哎!你们说,这城能守多久啊?我看是悬了,听说最近连箭矢都按人头发放了,反正听说外面的乱贼杀官不杀民,实在不行就降了吧,”老兵油子左右望了望,忽然嘿嘿笑道。
“都是那个王剃头害的,竟然如此对待我辈读书之人,真是,真是可恶!”乐秀才目光闪了闪,岔开了话题。
“嘿!说你呢,养狗的,你咋不说话?”
九狗子擦了擦手上的汗珠,憨厚的一笑:“还能说啥,我现在替侯爷们养狗,每月能拿两三吊钱,我老娘老爹天天吃喝不愁,最近还在给我张罗着媳妇,要是投降了,这好日子以后还过不过了。”
老兵油子噎了噎,好半晌才道:“这光景,倒也的确不像是过不下去的样子!”
这也是大多人的想法,朝廷还算靠谱,日子还能过的去,那么为什么要投降反贼去做卖命的营生,毕竟谁都不是天生的野心家;所以虽然民心指数在一个劲的往下调,通敌的事情,到底还没有普通百姓真的愿意去做,也没有办法做。
真正的麻烦,还是在战事之中、庙堂之中、权贵之中。
战事只暂停了片刻,复又开打,毕竟无论是城外的白巾贼也好,城内的官兵也罢,那体力都不是无尽的,打打歇歇,歇歇打打那是常有的事,攻城的频率虽高,但是时间最多保持在一个时辰之内。
不过这一次却是例外,‘吱呀’一声,北门的城门大开,里面冲出了近百人的马队,领头的居然是耿指挥使,同样也是半白的年纪,沙场老将;除了老王负责白巾贼主攻的东面城墙外,另外三面都分别由三个指挥使担任,他们也都是当年屡克强敌、战功卓著的燕营将帅。
这燕营在本朝的地位,就跟戚家军在明朝的地位相似,同样的人数稀少,同样的转战南北,同样的军纪严明;只不过老王和戚大帅的不同点在于,老王是个文官,也没有牵涉到党争,所以他没有被迫辞官,而是凭借着大功顺利进入中枢,辅佐国政。
而当年的那只燕营也随之解散,里面的有功将帅要么调往各地,要么辞官回家乡,如今因为老王的一份份信件又重新站在了沙场上,进行着最后一次的战斗。
这些老英雄的事迹传唱南北,只要是在他们作战过的地方,就算隔个多年,黄口小儿都能传唱出来燕营的战事,燕营不满万,满万不可敌!
这不到百名的骑兵虽少,可都是纯粹的燕营出身,马术高超,配合默契,枪术不俗,百人好比一人,在城墙前数千名攻城部队中穿插迂回,如同庖丁手下的尖刀,剖开层层的筋肉骨块;区区片刻,就杀伤了百多名白巾贼,自身损失还不到个位数,未等对方包围,就虚晃一枪,掉头冲回城门。
“耿指挥使这是啥意思?守城守的闷了,出去兜上一圈?”老兵油子不解的道,出去杀的人虽有不少,但此举也很容易被人抢占城门,完全是得不偿失啊,老将怎么会犯这种轻敌冒进的错误。
只有九狗子注意到,这些骑兵的背上,似乎还有几个‘白巾贼’的身影,这是为了抓俘虏吗?
而此刻这几个‘俘虏’则大摇大摆的从马道上下了城墙,李道士伸了个懒腰,感慨道:“还是回城里舒服啊,大家各回各家,各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