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而已。」
我又嘆口氣,我是希望他呵護我。約瑟又笑。
「又笑。」我拍他一下。
媽媽叫我在娘家住,我真的去了。
反正子超不打算給我電話。
幸虧有娘家。我所知道有很多女朋友並沒有娘家。不是母女不和,就是娘親已經去世,無從歸起,生死都只好一個人孤零零的。
我是幸福得多。
三天來母親特地做了我喜歡的菜,每天除了上下班不用擔心別的事,就算來回公司,也還有司機接送,我忽然又變回約瑟口中的小公主。
自從結婚後,我已變成地鐵階級,沒想到回娘家來之後,身份又矜貴起來。
媽媽嘀咕說:「那時候我是勸你再想想清楚,那麼多女強人都還沒嫁,三十多歲還不知道多風騷,你何必急?」
我並不是事業型女性。
「可是現在你還不是天天上班,當心越升越高,脫不了身。」
我笑,「做事當然望升級。」
「你明明不等錢用,又不是事業女性,偏偏日日那麼辛苦,起早落夜的在那種地方受氣,你說:多划不來。」
「沒法啦,」我陪笑臉,「坐在家中也很悶的啦。」
「什麼悶?媽媽不知多麼想你陪,養女兒到這麼大,嫁人,就成為別人的丫頭使女,真是,媽媽發薪水給你,每年加百分之十,三年升一級,你替媽媽打工。」
我說:「媽媽真會說笑,女兒嫁出去只好遠離媽媽,這是必然現象,將來有了孩子,才交回給媽媽。」
媽媽眉開眼笑,「真的?」
「真的,外孫長得像外婆的,多的是。」我哄她。
「什麼時候生?不要擔心經濟問題,阿好阿晶都可以過去幫你的忙。」
我就是怕這點──怕媽媽干政,媽媽的權力若果伸展到我們的小家庭來,我們就永無寧日。
一般人只知道星媽厲害,其實星媽不過出名而已,實質上每個母親都有她的一手,一定要左右兒女(特別是女兒)的生活,實現她的權利慾。
我說:「我們有分寸,你放心。」
「一結婚後,什後都自作主,把媽媽推得八丈遠。」她酸溜溜的說。
我為保護子超而得罪母親──可惜子超一點也不知道,他就是這麼胡塗的一個人。
我為他,可是吃過一點苦的,不知□地,他從來不感激我,從來不過問,從來沒留意我的苦心。
住到第四天,我同爸媽說要回自己家。
媽媽說:「我不阻止你,我盼也盼你們夫妻恩愛,可是你瘦了那麼多──」
我還是要回夫家的,娘家再富裕,在娘家住一輩子的女人無論如何不是幸福的女人。
但是第二日在辦公室,子超的電話已經來了。
我很意外,「你在哪裡?」
「在家,你昨夜,在哪裡?」
「你已經回來了?」
「昨天回來的。」
「我在媽媽家,幹麼不找我?」
「找你?我在紐約一連三天打電話回來,你都不在家。」
「可是你知道媽媽家的號碼。」我急道。
「我也猜想你是回了娘家,費事再打。」
「你這個人!」我笑。
「今天下班見吧。」
我說好。
這個傻小子,我是多麼想聽到他的聲音,早知不回娘家也罷。
子超是不會明白的。
那天下班,匆匆趕回家,他又在聽音樂。
我很放心,同他說:「有空約瑟想同你見個面。」
「約瑟,是你那好朋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