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主意还是不可行的。
想到这里,我就觉得她胖得好可悲。我从她的背后抱上去,说:“就住在卡涅卡吧。”
我就不信了。就算卡涅卡现在已经不适合方槿住了,有我在,难道还有人敢碰这娘俩不成吗?我是打定主意要跟修达死磕了。
方槿一直沉默着。
我没有去看她是不是哭了。
我只需要做到我能做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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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我豪情万丈的想要以我全部的能力在卡涅卡给方槿造一个幸福之家的时候。周杏找上了拉姆瑟斯。
因为今天我把拉姆瑟斯叫去吃早餐了,所以周杏把拉姆瑟斯找去后,给了拉姆瑟斯一罐子酒,自己吃得挺欢。她睡到自然醒来,伊尔邦尼早就去上工了。
拉姆瑟斯看着周杏大口大口的吃着,天外飞来一句:“你什么时候给你家男人娶个侍妾?你现在这个样子也不能服侍他。”
周杏傻呆呆的看着他。
拉姆瑟斯以过来人的身份,语重心长的说:“可以买个听话忠厚的,等你能起来了,漂亮回来了,再卖掉或杀掉都行。”一副知心大哥的样子。
周杏奇怪的看着他,很理所当然的说:“怎么可能?!我怀着的时候都没有亏了他,这我都生了,他……也不用等太久了啊!”
拉姆瑟斯同样奇怪的说:“有什么关系?不过是个奴隶而已。你也不有太累不是吗?”
拉姆瑟斯不理解,在他的观念中,奴隶是工具,根本不算人。换句话讲,在拉姆瑟斯的眼中,等级观念可如此摆:他,方槿,他的将军,大臣,军队,国家,再向下就没有了。
人民啊奴隶啊如尘土一样不值一提。他会掌握人民,他会控制奴隶,但他不会把这种东西放在心上。根本不值得。
他不明白的就是这个,方槿不喜欢他碰那些女人,杀掉就好了,跑什么呢?如果她不想动手,讲一声,多少人愿意为她动手啊。至于怕他生气,这就更不可能了,她是他儿子的妈,她是一个贵族,她……
拉姆瑟斯还以为他已经把对方槿的看重表现的很清楚了。他假死以后,除了他的军队,他只带上了她。他后宫中多少王妃,多少侧室,多少美女,除了杀不了的,别的都殉葬了。
方槿是唯一知道他活着的女人。
这还不够吗?这还不足以让方槿理解到他有多看重她吗?不管他以后会有多少女人,方槿是唯一的。他可以这样讲,百年之后,睡在他身旁的人只会是方槿。
拉姆瑟斯知道他现在不能见方槿。因为他不明白她在想什么,她想要什么。
他说过,他们是一家人。这话不是讲假的。他有这样的决心的毅力,方槿和狮子是他要过一辈子的人。
所以在理解方槿的意思之前,在他找到让两人可以继续下去的渠道之前,他不能去见方槿。
而会来找周杏,一方面是因为周杏和方槿是双胞胎,或许两人有共通的地方。一方面也是因为,他认为可以理解方槿意思的唯二两个人中,他不但看周杏更顺眼,也认为从她这里套话更容易些。
“当然不行!!”一声尖叫吓了他一跳。眼前一直像邻家小妹妹一样活泼天真可爱的周杏如沙漠雄狮一样暴怒。她双手一掀,整个毯子的早餐全掀翻了。
不幸与她坐对面,并没有料到她会突然发怒的拉姆瑟斯被淋了一头一身的牛奶,盘坐着的膝盖上是油汁到处流的烤鸡腿,座位旁边是翻了个的盘子和杯子。
拉姆瑟斯尚在呆滞之中,周杏已经怒气冲冲的要求宫奴去把胆敢想娶小妾的伊尔邦尼叫回来了。
眼看着那个精明的男人就要回来,拉姆瑟斯顾不上自己一身的油污,赶紧把话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