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薰就转学到A城一中念初二,到时候你就会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在我心中,他永远都是最捧的!没有一个男生能够代替他。顾楠,你就死心吧!”说完这句话,方可莹冷漠地转身离开,不给他留一点余地。
第二天在学校,方可莹没有见到顾楠,听他班上的同学说他生病住院了。过了一个星期,顾楠来上学时,手腕上多了一道深深的伤痕。方可莹自然不相信他会自杀,应该是不小心弄伤的吧,但他不乐意将它露出来,不久又戴上了那个护腕。
这件事,是方可莹离开A城后,在信中告诉陌桑的。
“当时那样对待顾楠,我很后悔,不知道那个伤疤还在不在啊。”
那个伤疤,应该还在。因为顾楠一直戴着那个护腕。但陌桑从未在他面前提起过此事。
看到顾楠手臂上的护腕,她就想起了自己,在不该动情的年龄动情,换来的只是一个深刻的伤口而已。
“陌桑,不要发呆了。”顾楠突然拉起她的手,疾步往外走,“你不是说肚子饿?”
她被他拖着手,一路踉跄:“慢点啊,好像饿肚子的是你……”
“秦陌桑!”一个声音不紧不慢地在他们身后响起。
她脑子里轰的一声,慢慢地回头,看向那个站在横幅下面望着他们的身影。
虽然有4年多的时间,他们没有见过面,但她还是一眼就能认出,这个高大漂亮的男生就是叶尘薰。
身材更高了,头发微微长了,遮住眼,即使穿着卡通图案的T恤,仍然光灿耀眼,尊贵得宛若童话中的王子。
王子披着一身灿烂的阳光,穿过喧嚣的人群,穿过一亿光年那么长的距离,停在她面前:“秦陌桑,你真的到S大来了?”
明净漆黑的双瞳泛着柔和的光,微笑地注视她。那样熟稔,那样自然,仿佛他们从来没有分离过!
茶水间
在十字路口,陌桑叫叶尘薰停车:“我就在这儿下。”
这次,叶尘薰没有问为什么,只说了一声“小心,注意后边的车。”她已经双脚落地,“砰”地关上车门。
离公司还有一段距离,沿着人行道慢慢走,看着那辆白色BMW没入车流中。
虽然叶尘薰刚才向她示爱,她仍然没有勇气和他一同出现在公司大门。她不愿意面对那些双醋意的眸子,那些或羡慕或嫉妒或怀疑的目光。
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胜任不了女主角的光环。或者,她只适合作王子耀眼光环下最渺小的女配角,只要远远地望着他就好。
到了公司,她打开电脑,挂上QQ,然后查收邮件。将例行的公事都做完后,忍不住摸鱼。
陌桑在新浪开了BLOG,点击率很少,只有寥寥十来个,留言的更少。但她仍然乐此不疲,就像中学时写日记一样,每天更新。
她今天这样写道:
“他终于非常婉转迂回地向我告白,但我却没有想象中兴奋,反而觉得有一丝惶恐和失落。难道这么多年来,我爱的不是他,只是披在他身上的那件耀眼的外衣?也或者,我享受的是暗恋的过程?”
中午到餐厅吃饭,陌桑去得晚,只剩下一个菜,还是她最讨厌的洋葱。
端着空空的餐盘,皱着眉头回到座位上。算了,今天吃白饭吧。正埋头艰难地吞咽着米饭,一只饭盒出现在她面前。
抬头,是那张熟悉的俊脸:“你不知道午餐很重要吗?光吃米饭,肯定营养不良。”
经过昨晚的事以后,两人之间的磁场好像发生了变化,她觉得叶尘薰现在看自己的眼神,不再像以前那般冷漠,而多了一点点柔软和温暖。
陌桑打开饭盒,芹菜炒牛肉,酸辣土豆丝,剁椒鱼头……关于她喜欢吃什么,他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