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能从《史记》上的只言片语,想象这个地下世界——穿凿了三层地下水,用铜汁浇铸成棺椁,将天下奇珍异宝搜罗来,堆积成山;又用水银制作了人造的江河大海,流动不止。天棚顶上画满天文景象,地面画着地理图案;又用东海人鱼的油脂做灯,长明不熄。
这样壮丽的地宫,绝大多数读者大概今生无缘得见了。但是从1974年在骊山脚下挖出的秦兵马俑坑来看,秦始皇陵有多神奇,就能品味一二。要知道,这个坑,不过是骊山陵外围的一个小小的部分。
而它足以让一个人不朽!
这浩大的工程,确实保住了秦始皇的灵魂两千年间不受侵扰,因为谁也组织不起那么大的一支盗墓队伍。
可是,伟业不可能凭空而起。修建阿房宫、骊山陵这两个大工程,不知耗尽了多少百姓的血汗。史料记载,共动员了70余万人,其中大多数是刑徒。
这就要提到秦始皇的负面“功绩”之三了——法网太密。
秦法严苛,人民动辄获罪,当时的刑徒在服劳役时,要穿赭色衣服,《汉书》上说“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可见犯罪者之多。
秦朝的律令,刑徒是没有刑期的,要一直服役到死。这就使几十万、几百万人毫无解脱的希望。人不怕苦,也不怕穷,就怕永无希望。遍地的刑徒,以及更多的害怕自己将成为刑徒的人,就成了大秦帝国潜在的掘墓人。
法家理论向来有神化法律的倾向,秦始皇则集一切法家之大成,将帝国变成了一张大法网。
秦的法律相当完备,涵盖各个领域,超出了我们现代人的想象,包括了刑法、刑事诉讼、官吏赏罚、所有制、农田水利、山林保护、军队管理等等方面,条文细密,可以说办什么事都有法可依。
如果仅止于此,倒也不可怕,法律严密还不好吗?可怕的是秦律鼓励告密,鼓励父子、兄弟、夫妇间互相告密。规定“告奸一人得爵一级”。
在这样的法网之下,即使不出冤案,人也活得战战兢兢,人与人之间的互信荡然无存。
不仅如此,秦从孝公起,就实施连坐法,一人犯罪,亲属、邻里、同事都要连坐,判死刑也有灭三族、七族的。这样牵连起来,谁还敢说我一辈子也不可能犯法?无怪乎秦帝国的刑徒那么多。
秦始皇的第四个负面“功绩”,是大迁徙。
以各种名义,把成千上万的人口迁移到别处,大概是专制者的通病。中国人“安土重迁”,一般都故土难离,搬一次家,长途跋涉,拖家带口,到了新地方又要适应生存环境,何其难也!几十万人口的大迁徙,有多少是出于必要,有多少是为了显示权力,就很难说清了。
第二十八章创世纪的伟人也有败笔(4)
自六国统一后,秦帝国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竟然进行了20余次人口大迁徙。秦亡,其实就是这么折腾出来的。后来的陈胜吴广大起义,不正是在迁徙中发生的问题吗?
大迁徙的目的与对象,分几种不同的类型。第一类是为了惩罚,对象是六国贵族遗民、犯罪者的家族,名义上统统叫做“不轨之民”。如何叫做“不轨”?就是当局认为靠不住的,把你从原地迁走,省得盘根错节。
第二类,是为了充实边疆,这还算是正常移民。政府有奖励,对这类移民往往免去10多年的徭役,或者拜爵一级。
第三类,是为了修工程,征发大批人口,长途迁徙去修阿房宫、骊山陵,还有长城。
被迁徙到边疆地方去的,不光有刑徒,还有商人、欠债者、官员渎职的,说让你走你就得走。
上述都是从好地方往苦地方迁徙,只有一次是倒过来的。秦始皇二十六年,迁各地富豪12万户到咸阳,这么做,是为了充实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