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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叢明準時來到肖坤辦公室,肖坤把門關好,把&ldo;1145&rdo;

案件中最機密的證據材料都擺出來給叢明看,宋長忠帶血的警帽,梅花鞋底足跡,小外展步態,罪犯穿藍白道運動服……

叢明看看看著驚喜過望地說:&ldo;藍白道運動服就是咱們防暴隊剛成立時發的,每人一件,我還有一件呢,小外展?你去看看陳默,你看看陳默咋走道!抓!抓錯了我管換!&rdo;

&ldo;可是案發後,警校的所有畢業生都被摸排過,陳默有不在現場的證明。&rdo;

&ldo;那也可能查有不實。你要相信我,如果我認定錯了,你們可以把我眼珠子挖出來當血泡踩,就是他!沒錯!&rdo;

&ldo;可是,陳默並不在咱們劃定的圈裡呀!&rdo;肖坤猶豫著。

&ldo;我認為,你們對這個案子的定性錯了,定性準確的話,你就可以制定一個正確的偵查方向,就可以劃定一個準確的偵查範圍,這個案子基本就拿下來了,定性錯誤,偵查方向就劃錯了,範圍肯定也跟著錯,然後案子進入迷陣或是擱淺。回過頭來看咱們這個案子為什麼沒破?就是定性有問題。因為咱們是以林天歌這個案子定情殺的,陳默既跟林天歌沒關係也跟商秋雲沒關係,他永遠也進不到你們摸排的範圍!&rdo;叢明想起他就這個問題和解知凡局長發生的那場爭執,他克制了一下激動的情緒和緩地說:&ldo;肖局長,咱們最初定情殺是憑著因果關係,而因果關係這個東西作為要素來講在案件偵查推理中它是一種主觀的東西。

拿這些主觀的東西來判定案件的性質既不準確也不科學。現場有那麼多客觀的東西:有足跡、還有步態,有目擊者……&ldo;叢明頓了頓看看肖坤在認真聽就接著說:&ldo;這都是客觀的依據,為啥還圍繞著商秋雲?還情殺?定性錯,方向就錯,範圍自然就不准,這樣一來,陳默始終就進不了這個圈,咱們搞偵查圈劃對了,罪犯就找著了。陳默在圈外面,你們就是再找10年也是枉然呀!&ldo;

叢明說的有些口乾舌燥,他不得不停下來喘口氣。

&ldo;叢明,我也認為你說的都對,但是你說陳默,他要是問你,你憑什麼呀?&rdo;

&ldo;肖局長,我倒是有個主意,讓省公安廳發個通知,舉辦一個偵查員培訓班,把陳默調出去,參加培訓,臨走把他的槍收了,變相隔離他。然後,陳默在古城的落腳點,讓技偵的上,咱們刑偵一塊配合,把所有落腳點,他爸家,他哥家,他對象家都密搜一遍,肯定能拿到東西,他搶了兩支槍,搶了四萬五千塊錢。你看,殺林天歌的時候現場有彈殼,這個彈殼和子彈都是有批號的,你要是從他們家找到同一個批號的子彈來,這也是一個認定的證據。他肯定不在家裡藏槍,但與槍有關的東西也是證據呀,與案件有關聯的一些什麼,筆記本,字跡……&rdo;

叢明說到字跡忽然就想起商秋雲家被張貼的淫穢畫。他說:&ldo;對了,罪犯不是往商秋雲家門上貼了張淫穢畫嗎?你們可以拿陳默的字跡比對比對!&rdo;

&ldo;那幅畫?恐怕也就是小流氓搗亂!&rdo;肖坤對那張畫一直堅持自己的觀點。

&ldo;肖局長,我只能說陳默根本就把你們沒放在眼裡,他耍你們玩呢,他在於搶銀行這宗大活前再給你撒點迷霧彈,他知道你們懷疑不到他,你可得把那張淫穢畫保存好,千萬別扔了,跟&l;1145&r;案入一個卷,有朝一日能見分曉!&rdo;

&ldo;叢明呀,咱不說這幅畫了,還有個問題,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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