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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明先回到母親的住處,二姐一家都來了,二姐的兒子冬冬一看見叢明就&ldo;舅舅、舅舅&rdo;的親熱地撲過來。小男孩天性就喜歡槍,他總是把叢明的衣服掀起來看看那把槍在不在,叢明拍拍他的胖圓腦袋說:&ldo;舅舅這回可沒槍了!&rdo;

母親知道兒子回來,特意做了兒子喜歡吃的粉蒸肉和小雞燉蘑菇。

一家人圍著桌子熱熱鬧鬧吃完飯,叢明說我把我那房子收拾一下。

母親說:&ldo;你二姐都給你打掃了,你要是累就回你自己的房子休息休息吧!&rdo;

他的房子跟母親的房子是緊鄰的兩個小區。那是母親給他騰作結婚的洞房用的。想來,他的那場婚姻實在太草率了,他從部隊復員時已經28歲了,母親著急給他成家就於匆忙間托人給他介紹了針織廠的一個女工陶萍,他結婚那陣子一門心思要去上大學,每晚複習功課,陶萍氣急敗壞地把燈紹全給拽斷了。那幾年正興做買賣,倒汽車,倒彩電,她天天一到家就摔盆子摔碗說:&ldo;現在誰還像你這樣神經兮兮的念書念書!物價這麼高,不掙點錢,將來張嘴喝西北風去呀……&rdo;

他覺得陶萍是一個俗不可耐的女人,他從一結婚就跟她分居,把自己的那床被子抱到外屋的沙發上,死活就是不理她。

她覺得跟叢明這種不可理喻的人也無法過下去,僵持到半年的光景就提出離婚。

叢明至今不能原諒那女人的惡毒,她跟他離婚後竟四處散布他沒有性生活能力!

他的房子是6層樓的一個單居屋,已被二姐收拾得乾乾淨淨。他把窗子打開,讓房外清冷新鮮的空氣湧進來,這時他就看見對面樓屋的陽台上一個穿紅衣的女孩也正打開窗子,他看到她的時候,她也正在看他。有了那一次失敗的婚姻,他對女人感到恐慌和害怕。他迅速逃離開窗子遁到屋裡。他把警裝脫下來,把兜里的東西掏乾淨,準備把衣服先泡一下然後再洗,這時他就觸到了那支鋼筆。哦,那是林天歌留給他的,那個快樂、單純、灑脫的小伙子,他怎麼就這樣走了呢?是誰如此惡毒而又殘忍地毀掉了那麼美好的生命?他的內心深感一陣一陣的疼痛,他有責任追究那罪惡呵!

無論是從跟林天歌的個人感情,還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價值,他已決定插手調查林天歌被殺一案。

他想,刑偵處的那幫小弟兄都是防暴隊解散時陸續分過去的。他畢竟當過他們的射擊教練。而且,每日訓練結束,他們都成幫結夥地聚到他的宿舍里,聽他滔滔不絕地講射擊理論,講軍事地形學,講月圓月虧說……

那時,他們都是一群快樂的單身漢呵……

他和衣躺在床上,時光倒流著,翻轉著把他拽入混雜的夢境中……

第二天清晨,差一刻6點鐘,他準時醒來,這已是多年養成的習慣了,他穿上那身深藍的印著公安大學字樣的運動服作晨跑。沿著小區鵝卵石砌成的小路一直跑出去,就是晚屏山公園了。晨練的多半是老年人,年輕人越來越懶惰和貪睡。他想是因為他們還年輕,還貪睡得起。而實際上假如無法貪睡,也就意味著步入衰敗了,對於生命就是意味著老化了。而對於林天歌,他的生命卻是那樣絕決地被罪惡終止了。他永遠也無法再體驗生命的不同階段和狀態給予人的成熟和思考。想到林天歌,他的步子就邁得格外沉重,遠處,他看見一個像火一樣的穿紅衣的女孩太陽般由遠而近地升騰跳躍著,她和他擦肩而過,原來是那個對面樓里的女孩子,她在冬天的晨霧中顯得是那樣亮麗而又美好!

他情不自禁地就想起了商秋雲和林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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