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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項目今天已經全部比完,這兩天可以稍微放鬆一點。

前幾天她忙著訓練,沒時間聊天,根據她給自己定的標準,攢了不少發簡訊的額度下來,本想今晚和蘇致好好聊天的,結果他不走心的禮物,不,這根本就不算禮物,讓她什麼心情都沒有了。

沈初雪比賽時手機關機,這下氣得根本不想開機,直接睡了。

蘇致盯著自己和前幾天一樣毫無動靜的手機,皺了皺眉。

她不至於還沒看見吧。難道他猜錯了,她並不喜歡這個?

……

第二天一大早,陶願就把書還給了沈初雪。

「不是吧,你今天還要比賽,昨天通宵看完了?」

「怎麼可能。小雪,你什麼時候見到的譚格月,都沒跟我們說啊。」陶願道,「to簽書,她連普通簽名書都很少,只有簽售會上才會簽名,虧你這麼隨便就把to簽借給我了。我翻一頁都怕給你弄髒,你還是放家裡珍藏吧。」

譚格月就是《初戀紀事》的原著作者。

「to簽?」

沈初雪呆呆地翻開封面,發現她原來普普通通的書,真的成了to簽書!

只見上面寫著:

to:最可愛的曦曦小朋友

祝你快樂成長,

未來,

奧運金牌和甜甜的初戀都會有哦!

譚格月

作者簽名後還畫了一個微笑表情的簡筆畫小太陽。

沈初雪盯著上面的字和小太陽,一下子就動容了,拍著胸口好一會兒回不過神,甚至想抱著書流淚。

不愧是她以前喜歡的作者,隨便寫兩句話都正好戳中她。

不對,奧運金牌肯定是蘇致跟她說的。

她越想越覺得控制不住淚意,擺擺手讓陶願先去準備比賽,她得緩一緩。

原來這才是蘇致送的禮物,她昨天居然傻傻的以為禮物是把書還給她……

譚格月的這句簽名,哪怕只看這一句美好的祝福,就足夠珍貴,值得放在家裡收藏。

而她知道,譚格月其實是一位性格高傲的作者,她後來有作品被改編成影視劇,接觸過她的演員私下議論,說她恃才傲物,目中無人,從導演到演員,誰的面子都不賣。

可是蘇致問她要了這樣一個to簽。

如果她是真正只有十四歲的沈初雪呢?她不由得做了這樣的假設。

那她一定會更高興。

因為那時候的她真情實感地沉迷在書中人物的故事裡,也真誠地崇拜能寫出這樣一個故事的作者,一個普通簽名就能讓她如獲至寶,如果是寫著「最可愛的曦曦小朋友」這樣的to簽,那一定會高興瘋了,順便拉著蘇致表達自己的喜悅。

她當下摸出自己好久沒開機的手機,屏幕一亮,她開始打字前,先收到了蘇致的信息。

晚上十一點發的,內容是:「真的不喜歡?」

沈初雪倒吸了一口冷氣。她昨天誤會他了,導致一直沒看手機,他會不會等了很久?

她一邊自責,一邊打字,來不及多想,先發了一個「喜歡」過去,表明態度。

然後才稍稍平復下心情,寫道:「我真的好喜歡!謝謝哥哥!」

過了一會兒,對面回復她:「喜歡就好。」

沈初雪鬆了口氣,幸好幸好,哥哥脾氣好,沒有跟她生氣。

她不知道的是,此時蘇致正走進錄音室,被李渺一頓笑話:「原來天生麗質的大帥哥也會掛黑眼圈啊,你真的還是考播音吧,不用露臉,在話筒後面整天一張冰山臉或者掛黑眼圈也沒人管你。」

蘇致沒理她,自己打開設備,開始錄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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