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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部分 (4 / 4)

地产权证”,而《意见》却提出,以有无居住证作为是否允许外地人在沪购房的必要条件,这样一来恐将形成一个滑稽的循环:某外地人因无房产证而无法申请居住证,而又因为没有居住证而无法在上海买房。

当然,有关部门中包括房地产、发展改革和公安部门,在政策协调后解开这个套并非太难的事,但技术上的套好解,更深层面上的套恐怕就不好解了。

自浦东开发步入快车道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数以百万计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外地人才,为上海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由于种种制度的限制,他们中绝大多数人并没有上海户口。而自2006年以来,上海居住证分A、B两类,其中从业、投靠类(A类)累计发放不过数万张,而B类实质上是暂住证的替代形式。如果《意见》中作为来沪人员购房政策核心的“居住证”指的是A类证,则意味着占上海外来就业人口90%以上的来沪人员将在购房时受到限制,倘指的是B类证,那么等于什么也没说,因为根据2004年1月制定的《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理论上一切“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都有权办理这类居住证,这无异于宣告所有外地人仍旧可自由在上海购房,又何必“合理引导跨地区购”?

不仅如此,还应看到,过高的房价固然需要控制,但商品房买卖本身并没有“原罪”,外地人在上海安居乐业的自由和权利理应受到尊重,和这种公民与生俱来的权利相比,压制房地产需求再如何重要,也只能是第二位的,控制房价当然应该,但不应以损害部分公民合法权力为代价。

更应看到的是,自去年以来,随着宏观调控的不断收紧,经济学家担心的“计划经济”阴影在各地不同程度地出现。宏观调控本身是必要的,但宏观调控并不等于处处以行政命令代替市场。试想倘若全国都出台以“本地化”为核心的政令,则人才流动将变得步履维艰,许多地区的发展、繁荣将丧失活力和动力;再试想,如果都按照这样的思路,紧邻上海的江苏以“控制猪肉价格”为由对上海实行“限猪令”,盛产煤炭的山西、河北以“保护煤炭价格”为由实行“限煤令”,或者全国各地以“保护工业品价格”为由将上海工业品以“外地产品”的名义实行“资格限制”,后果该当如何?

据最新报道,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有关人士在元旦当天对纸质媒体表示,目前该《意见》“尚在研究,还没有具体实施办法,也没有时间表”,这显然表现出一种慎重、负责任的施政态度。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谨慎实施,是任何政策出台所必须的过程,房价要控制,外地来沪人员的正当权利也要保护;可能对改革、对社会的进步、繁荣和发展有消极影响的因素,更因尽可能地避免。好在一切尚在研究,深思熟虑,拿出更合理的办法,是完全来得及的。

………【如果“馒头国标”是真的】………

大过年的,媒体一篇“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于元旦起实施的报道让人为之一惊,按照这个“馒头国标”,只有“圆形或椭圆形”、体积“不能太小”的馒头才能叫馒头,其它的大约都得改名换姓。

这条出自媒体的消息是真是假,尚难断定,就个人而言很难相信其真实性,也希望它不是真的,因为如果“馒头国标”的确是真的,那么于情、于理、于法,都很难说得过去。

于情,馒头这种用发酵面粉蒸制的食物自出现至今,少数也有一千来年了,不论正规食谱还是民间厨房,只要符合上述标准的都叫馒头,是圆是方,是大是小,根本不会去计较,这个道理约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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