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記》作者:金庸
《鹿鼎記》是香港作家金庸創作的一部長篇武俠小說。這部小說創作於1969年-1972年間,背景設置在明末清初(1644年-1689年),講述從小在揚州妓院長大的韋小寶,以不會任何武功之姿態闖江湖各大幫會,周旋於皇帝朝臣之間並奉旨遠征雲南、俄羅斯之故事,塑造了一個與傳統俠客完全不同的小人物形象,並借這個形象諷刺了一些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和迂腐頑固的思想,表現了民族統一的思想。
第一回 縱橫鉤黨清流禍 峭茜風期月旦評
北風如刀,滿地冰霜。
江南近海濱的一條大路上,一隊清兵手執刀槍,押著七輛囚車,衝風冒寒,向北而行。
前面三輛囚車中分別監禁的是三個男子,都作書生打扮,一個是白髮老者,兩個是中年人。後面四輛中坐的是女子,最後一輛囚車中是個少婦,懷中抱著個女嬰。女嬰啼哭不休。她母親溫言呵慰,女嬰只是大哭。囚車旁一名清兵惱了,伸腿在車上踢了一腳,喝道:「再哭,再哭!老子踢死你!」那女嬰一驚,哭得更加響了。
離開道路數十丈處有座大屋,屋檐下站著一個中年文士,一個十一二歲的小孩。那文士見到這等情景,不禁長嘆一聲,眼眶也紅了,說道:「可憐,可憐!」
那小孩問道:「爹爹,他們犯了什麼罪?」那文士道:「又犯了什麼罪?昨日和今朝,已逮去了三十幾人,都是我們浙江有名的讀書人,個個都是無辜株連。」他說到「無辜株連」四字,聲音壓得甚低,生怕給押送囚車的官兵聽見了。那小孩道:「那個小女孩還在吃奶,難道也犯了罪?真沒道理。」那文士道:「你懂得官兵沒道理,真是好孩子。唉,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人為鼎鑊,我為麇鹿!」
那小孩道:「爹,你前幾天教過我,『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就是給人家斬割屠殺的意思。人家是切菜刀,是砧板,我們就是魚和肉。『人為鼎鑊,我為麇鹿』這兩句話,意思也差不多麼?」那文士道:「正是!」見官兵和囚車去遠,拉著小孩的手道:「外面風大,我們回屋裡去。」當下父子二人走進書房。
那文士提筆蘸上了墨,在紙上寫了個「鹿」字,說道:「鹿雖是龐然大物,性子卻極和平,只吃青草樹葉,從不傷害別的野獸。兇猛的野獸要傷它吃它,它只有逃跑,倘若逃不了,便只有給人家吃了。」又寫了「逐鹿」兩字,說道:「因此古人常常拿鹿來比喻天下。世上百姓都溫順善良,只有給人欺壓殘害的份兒。《漢書》上說:『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那就是說,秦朝失了天下,群雄並起,大家爭奪,最後漢高祖打敗了楚霸王,就得了這隻又肥又大的鹿。」
那小孩點頭道:「我明白了。小說書上說『逐鹿中原』,就是大家爭著要做皇帝的意思。」那文士甚是歡喜,點了點頭,在紙上畫了一隻鼎的圖形,道:「古人煮食,不用灶頭鍋子,用這樣三隻腳的鼎,下面燒柴,捉到了鹿,就在鼎里煮來吃。皇帝和大官都很殘忍,心裡不喜歡誰,就說他犯了罪,把他放在鼎里活活煮熟。《史記》中記載藺相如對秦王說:『臣知欺大王之罪當誅也,臣請就鼎鑊。』就是說:『我該死,將我在鼎里燒死了吧!』」
那小孩道:「小說書上又常說『問鼎中原』,這跟『逐鹿中原』好像意思差不多。」
那文士道:「不錯。夏禹王收九州之金,鑄了九口大鼎。當時的所謂『金』其實是銅。每一口鼎上鑄了九州的名字和山川圖形,後世為天下之主的,便保有九鼎。《左傳》上說:『楚子觀兵於周疆。定王使王孫滿勞楚子。楚子問鼎之大小輕重焉。』只有天下之主,方能擁有九鼎。楚子只是楚國的諸侯,他問鼎的輕重大小,便是心存不軌,想取周王之位而代之。」
那小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