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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2 / 5)

传记杂志报纸铺在地上,我们买了整箱方便面和很多水,随便收收衣服就算完事了。我不喜欢电脑写作,我觉得那样像在做体力活,变得一点也不高尚。唐果说对,我坐在电脑前看拉酷酷的文章,她睡在地上照镜子梳头发,嘴里在唱〃海蓝

蓝的天气海蓝蓝的天气〃,然后洗衣服,擦地,说些漫无边际的话,甚至还读了一会儿《疯狂英语》。我看得很认真,拉酷酷有一段是这么写的:每个局促而充满幻想的夜晚来临的时候我的心脏就会止不住以它特有的方式跳动,它的频率随着我大脑中颜色的不停改变而不停改变,我无法抑制,就像很远的地方的拉锯声,对此我无能为力。然后我会上一辆公车,很紧张地走上去并叮咚投一枚硬币再平静地坐下,然后又紧张地凝视窗外。我衣着的色彩搭配与我极不稳定的情绪,还有我跳跃的想法有着莫大的关系。

这些千变万化的色彩搭配可以证明某种夜晚,证明某个楼梯口的灯光和老鼠发出的声音,证明窗台上那块被谁咬过一口的老婆饼。悲伤而没有人知道的时候我会穿红底白色条纹的睡衣,黑色拖鞋,悲伤而有人知道的时候我会穿深绿色的上衣灰色的裤子,内心复杂的时候我会在白色工匠裤上写字,有时写单个的字,有时写整句话,如〃雪啊雪啊埋葬山顶倒数第二只兔子〃。我常常忘记自己身上的颜色,也常常在孤独的时候忘记自己的情绪,一个人在五一路走啊走,头上是闪耀着星星的天空和盛开在黑夜的命运之花。他还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我是谁呢?当我专心用电脑写作专心喝水专心畅想未来的时候,我会突然忘记,我当然会很怕……忘记自己是谁还不够可怕吗?幸支的是我能够很快想起来,我是一个诗人,这是一个多么有诱惑力的头衔,我在为之努力不停。

我有一个可爱的朋友叫康,他的眼睛睁不开,讲起话来像在呻吟,头发乱乱的而且干燥,他穿木头拖鞋的样子很有文学气质,在对待文学的态度上他比我还虔诚,他说写诗好写诗好,我告诉他说写诗很难,因为我总需要一些琐屑的回忆加上悲天悯人的心情,以及很多很多触景生情的惊讶。这些惊讶来自街上混混沌沌的宣传音乐;oSo酒吧长发女贝司手醉人的眼神,无数个兴奋又饥渴难耐的梦境。拉酷酷的文字总是能够给我最为严重的生理感觉:焦躁不安,大脑贫血,优柔寡断,害怕自己呼吸的声音,为自己的创作而站起来思考。唐果此时在整理拉酷酷的磁带和CD,她问我关于爱情的问题,我随便敷衍了一下。我突然说:〃好无聊,原来写作可以很无聊的,怎样会这样呢?〃

〃亲爱的康,你终于醒悟了。〃她在看自己美丽的指甲。

〃亲爱的唐果,我想亲你一下。〃

〃不准。〃

〃就一下。〃

〃不准。〃

〃一下一下一下一下。〃

〃一下?〃

〃一下。〃

〃那只可以亲脖子以上的部分。〃

〃好的!〃

〃那好吧。〃

我还得继续我的小说啊。

这几天我不分昼夜,饿了就泡方便面吃,精力充沛就做仰卧起坐,每次收到呼机就下楼在一个破旧的IC卡电话亭复机。有时候我会和唐果一起去吃口味虾,边剥虾壳边讨论一些俗气的话题,她偶尔也会回去一趟,带些她妈妈做的菜和市面上流行的言情小说过来。我当然不会忘记给泡泡打电话,她的声音像用白瓷碗盛好的绿豆汤晶莹剔透清凉解渴。她首先关心地问小说写得怎么样了,灰后说因为要给婶婶带小孩,所以就算想念我也不能来看我,所以我应该好好写作,她还饶有兴致地给我描述她叔叔家的大房子,外面全是绿油油的爬山虎密密麻麻地拥抱着憨厚老实的大房子,大把大把的叶子当中开了一个别致的小窗,窗子下面是一口早已退休的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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