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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部分 (3 / 4)

位罗马军官和战士都是武艺精湛的一时之选,他也是自小便有雄心壮志,便驻足观看。

此时。柯克翻身下车,开始到处寻找那失落的军旗。既然抢了主角的功劳,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找出军旗再交给他们,刷一刷好感度。

很快,在车底的暗格中。柯克找到了这一对争斗不休的家伙苦苦寻觅的宝贝——。

金鹰军旗是一个做工精美、气场十足、堪称嚣张到欠扁的宝贝。在柯克手中,是一条由纯金打制而成,高达3米的金炳,粗度足足一手难握,在军旗的顶部,盘踞着罗马军团那标志性的一头睥睨四方的雄鹰,这头又肥又胸的纯金雄鹰的锋利双爪。死死抓住一只象征权力与征服的权杖,后面挂着罗马军团的旗帜,正是主力的第13军团!

光是打造战旗的金子,都得数百公斤!这东西举到战场上,确实有震撼的效果,敌人是疯狂要抢,自己人必须舍命保护啊。

要说罗马军团也确实军纪严明,军阵全跟着高大的军旗走。旗进则进,旗退则退。战场上,形势瞬息万变,战声嘈杂,一旦战阵胶着,混战一团,主管统帅根本不要想用大喊的方式来指挥。只能通过调动战旗来完成提调军马,调整战阵,投入后备,侧翼包抄等战术操作。

一句话。这军旗拿不回去,就是军神凯撒,也只能看着军团干瞪眼。一开战军队撒出去容易,能不能收回来就不知道了。

更何况,现在的13军团,已经不是8年前那只如饥似渴、绿着眼睛进入高卢的穷光蛋军团,经过8年的屠杀掠夺,横扫了整个高卢,各个怀揣宝贝,腰系金袋,裤裆里都恨不得塞满金币,后面的马车里都是女人、奴隶和小孩子,顺利完成了从**丝到我见我征服的高帅富转变。远的不说,就是眼前这个视军纪如生命、从不干任何私掠勾当的古板老夫子沃伦诺斯,一个区区百夫长,都已经分到了足足40多个高卢奴隶!

拿他自己回去对老婆得意的话说,那就是已经可以退休当富家翁了。

这样的军团,还能有多少人把心思放在打仗上?

至于再山寨一个新军旗,那不要想了。罗马人迷信得很,这杆军旗是在诸神殿战神玛尔斯前接受过战神祝福的专利产品,想要拉起竹竿弄出一个西贝货,别说军团6000士兵人人都不会答应,就是凯撒自己都不同意,它不吉利啊!

最近已经天天有人跑,就是传言军旗被盗,战神不再庇护13军团,还不如趁现在见好就收,卷起细软,拉上奴隶,跑回罗马当富翁去!

难怪凯撒和安东尼心急如焚,如果没有了军旗,没有了荣耀,这支罗马军团还能剩下什么?

柯克心满意足地拿着军旗走来,却没有交给沃伦诺斯,而是转交给了屋大维!

既然他们的命运已经跟这个未来前途无限的少年联系在一起,怎么能不抓紧一切机会拉好处呢?

这样好处很明显,屋大维回去献给凯撒,凯撒自然大喜,认为这个外甥不仅有孝心,又是千里迢迢来看舅舅,又是来送宝马。更关键的,在舅舅焦头烂额之时,能救危难于水火,恰好遇到歹人,夺回军旗。这样的外甥,岂有不器重之理?

对于柯克自己来说,屋大维尽快强大起来,就能更容易完成促使他登上帝位的主线任务,也能更快地借助他的势力,去调查清楚病毒所在。

屋大维得知了这杆军旗的来历,也是两眼放光。西班牙人正是看中了他要献给凯撒的宝马,才出手劫持了他。如今那匹宝贝战马已经被倒霉胖子骑着逃走,被普洛一枪轰成了几千块,这到了舅舅面前,赤眉白眼拿什么送上去?回去又怎么跟自己那虎妈阿蒂亚交差?这军旗堪称及时雨,看柯克的眼神更加温柔,这小正太一脸感激,弄得柯克心中发毛。

话说现在罗马贵族的性观念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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