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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1 / 4)

这四个小例子,我忽然连带想到,所以随便写给你看看。

我现在的官司情形如下:

一、台北高等法院——胡秋原告我,我反诉。

二、台北地方法院——我重新告胡秋原,让他也尝尝被告的味道。(另外雷啸岑马五先生、萧孟能太太也分别把胡秋原告进去。)

三、台中高等分院——我告徐复观。

四、台中地方法院——我告中央书局。(为了他们印发徐复观骂我的话。)

四个官司集于一身,这真可说是“官司缠身”了。

昨天收到居浩然自澳洲的来信,他读了我在《教育与脸谱)中你信里的话,写道:

“不过她对你确是蛮好的,从美国还写信替你惋惜。

但说你众叛亲离则不知何指?你有群众?我从未听到过。亲离可能指她自己,此外亦不知何指。”

这一阵我又忙上加忙,(民族晚报)、(台湾日报)都拉我写连载的专栏,尚不知能否应命也。

敖之

一九六五年正月七日

八十七

亲爱的贝贝:

你圣诞夜写的信昨天收到,你说“一直没接到你的信”,我很奇怪。因为十月二十三日、十月二十五日、十月二十九日。十二月二日我都有信给你,此外还零星寄过书和杂志,十二月二十三日还打了一张电报,不知你“何出此言”,是不是没接到我的信?我一再向你要你的电话号码和要你寄回的美国福利部待填表格的副本,还一直得不到你的回讯,所以更令我起疑!

这封信,决定寄挂号,算是“投石问路”。

昨天国民党《中央日报》上,已正式登出(文星》杂志被罚禁止发行一年的消息。光凭此一停刊消息,你就不难猜想在消息后面的许多“节目”了。总之,这一阵子“困扰”极多极多!若不是我的坚强和定力,换成别人,非得精神分它几裂不可。

梁实秋力劝我休息休息。放弃杂志上的攻击,改换走学术专著的路。我也逐渐感到我在争取言论自由的努力上,如今已达上限,已达毛姆(W.Somerset Maugham)小说所谓的The Razor's Edge,我颇多感触。……要写的专书太多了。不论是学术性的,普及性的,我的主旨都要坚持“经世致用”的原则,我最不喜欢逃避现实,最不喜欢“置四海穷困而不言”!

敖之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夜深

八十八

亲爱的贝贝:

去年十二月三十号写了一封挂号信给你,不知你收到也未?我这方面,这一阵子与遭到的困扰和谣琢极多,(文星)方面,除了九十期、九十八期被查禁(已见报),又“罚”了停刊一年的处分(已见报)外,今天警备总司令部又送来(54)训唤字第九三四五号令文,又查禁了(文星》第九十七期和我的(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一书并扣押这两种出版品,理由是这两种出版品中都载有我的《新夷说》一文,“内容将国父遗教,断章取义故为曲解,足以淆乱视听,影响民心土气”。这次事件,是我遭遇到的第一次自己出版的书被查禁。在我的生命里,这也是重要的一天。(过去《文星)被查禁,只是因为我的单篇文章,查禁的是杂志,这次则是书,是(文星)丛刊被查禁的第一本,我又是“不祥的”祸首!)

今晚与“监察委员”黄宝实及李律师等吃饭,谈了很多。

对书的被禁,我没有什么灰心,也没有什么感慨,我几乎没有太多感觉。如果有,那只是我所遭遇的环境,未免对我太过分、太过分。我没有任何政治野心,没有任何党籍,不加入任何团体和宗教,甚至息交绝游,没有职业。只是靠写文章过活,在“宪法”标准下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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