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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约定 (1 / 2)

卞明瑞打开盒子。

那里头,是一张信笺,以及信笺之上压着的一朵刚刚采摘下的栀子花。

“花不尽,月无穷,两心同。此时愿作,杨柳千丝,绊惹春风。”

卞明瑞的神色一柔。

还有两日,便是乐锦的生辰之日了。

两个月前,乐锦曾带着他偷偷去了西郊的一处宅子。

那是一处极为普通的民宅,甚至算得上有些寒酸了。

但乐锦告诉他,这间宅子是属于她的。

“乐锦是贱籍,按大雍律是不能拥有任何私产的。这间房子,是在乐锦曾经的一位姐妹的名下。她运气好,脱了贱籍,有了能够托付终身的良人。彼时在香坊中,我们二人有着相互扶持的情谊,所以后来她问我可有什么心愿之时,我说,我想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宅邸。于是,我用攒的银子置办了这出宅邸,放在了那位姐妹的名下,闲暇时香坊看得没那么严,我也能过来待上片刻。”

绮陌香坊的姑娘们,日常是可以在坊外行走的。

香坊也不怕姑娘们逃跑。

一则,她们都是贱籍。

大雍律法有规定,贱籍之人只能在所属郡县中指定的管辖地进行活动。

像绮陌香坊中的姑娘,她们的郡县管辖地便是香坊,除了宛陵的各种香坊和秦楼楚馆,她们哪里都不能去。

若是逃了,可让官府帮忙追捕。

而贱籍逃跑,被抓到后是要施加刖刑的。

即为,斩去双足。

所以没有人敢这么做。

那代价太大了。

二则,香坊树大根深,背后有世家撑腰,更是打点好了官府,若坊中姑娘逃跑,连城门都没出便会被发现。

之前不是没有过例子。

六年前,香坊出过一例。

那个甫一及笄就遇到了心爱书生的姑娘,不愿留在香坊中继续迎来送往,身不由己。

所以,和自己的情郎趁着月夜偷偷私奔了。

结果,逃跑了不过半个时辰便被抓了回来。

他们甚至连城门都未曾出去。

她的情郎,那个刚刚考过乡试得了功名的书生,被打断双腿,硬生生折断了双手,断了前程,扔回了家中,过了每半年自裁死了。

而那个姑娘,则是被当着香坊中所有姑娘的面,生生打了六十鞭子死了。

那鞭子上是带了倒刺的。

一鞭子下去,一行血肉飞溅而起。

那时,乐锦还未入香坊,并未见过这一幕。

但邈娘见过。

她说……

到最后,挂在那里的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而是一团血肉。

甚至,可见白骨。

目之所及的一切,都是红色的,那一刻,她甚至能够从看到的一切中嗅闻到味道。

是铺天盖地的血腥气。

那个笑起来有两个小梨涡的姑娘,尸身被挂在了香坊后院的树上,硬生生让所有人看了三日。

最后,草席一裹,扔到了乱葬岗中。

两个人的死,其中一个还是有功名在身的书生,却未曾在宛陵城掀起任何风浪,甚至官府的人连来问一声都不曾。

那一刻,坊里所有姑娘曾经生出的那点子蠢蠢欲动的心思,都烟消云散了。

这几年,像乐锦这般的花魁娘子,是可以在城内自由行走的。

只是,她们外出也是有极为严苛的时间规定。

过了时辰未曾回坊,便要受刑。

香坊里的刑罚,没有人不害怕的。

所以即便能够出去,大部分姑娘还是有些畏惧的。

但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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