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人手。
真是聪明又胆大包天的女人!
就是要这样的女人,才有征服的价值!
才值得让他认真去玩这橱猎游戏。
不管她怎么逃,他一定会抓到她这只逃走了多年的猎物。
这一夜,英雄冢彻底不眠。
所有人都被带到巴信的面前,一一过目或验身。
一直忙到天亮。
没有找到刺客。
累了一夜又慌了一夜的客人终于能离开,姑娘们终于能回房休息。
巴信却没有半点困意,他坐在桌边,一边喝酒,一边让大夫给他包扎伤口。
一夜未合眼,他的眼睛却比任何时候都犀亮和锐利,就像身处战场,纵横弛骋,不知疲惫,高度兴奋,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子寒冽和专注,令他的侍卫们都暗暗心惊。
只是一个刺客罢了,又没能重伤主子,主子为何如此兴师动众,执着不休?
以主子的性子,根本就不怕别人行刺。
在主子看来,有人行刺他就只是一场稍微有点刺激的游戏罢了,可以让他找点乐子,刺客若是被他抓到,定被他折磨致死,若是能逃走,主子也不会去追。
为何主子这一次却是例外?
待主子的伤口包扎完毕,闲杂人等都离开后,一名心腹终于问巴信:“爷,您为何非要找到那名刺客?难道那名刺客有什么特别么?”
就在之前,主子又加派人手,全力调查昨夜那个将红娇打晕、与哑巴同伴突然消失的客人,主子似乎认为那名客人就是女扮男装的刺客。
到底那名刺客是什么来头,能让主子这么上心?
巴信唇边泛起少有的欢愉的笑意:“巴刀,你可还记得四年前,我在怒河北岸的森林里抓到的那名女奸细?”
巴刀一听,眼睛立刻睁大:“爷的意思是说,昨晚行刺你的刺客,就是那名逃走的女奸细?”
只是一个女奸细而已,又过了这么久,他哪里还会记得?
但听到主子提起来,他对那个女奸细的印象与回忆就瞬间清晰和完整起来。
他发现自己居然记得那个女奸细的所有事情,尤其是她倔强的眼神与双唇,如同手臂上的伤疤一样清晰可见。
那么倔强和顽固、怎么折磨都不开口的女奸细,连他都是第一次见到啊。
“没错。”巴信得意的道,“我看到了她的脸,就是她没错。”
“巴刀,”他居然开心的笑,“你说,她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这是不是缘分呢?”
巴刀的心里立刻升起不妙的预感,主子的这种笑容,他已经很久没看到过了。
如果主子的目的只是杀了那个女奸细,那他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但如果主子的目的是征服那个女奸细,那问题……就大了。
因为,直觉告诉他,那个女奸细宁可死也绝对不会屈服,而主子非要征服她不可,一旦让主子找到那个女奸细,必定会没完没了的纠缠下去……
主子可是最强的皇子,最强的王爷,最有力的皇权争夺者啊,怎么可以跟一个女奸细纠缠不休?
“爷,”他暗自揣摩着,小心翼翼的道,“她伤了您,咱们找到她后就杀了她吧?”
“杀了她?”巴信狠狠的笑,眼里都是执着和火焰,“这岂不是便宜了她?我抓到她后一定要剥光她的衣服,恶狠狠的折磨她,玩弄她,让她在我的身子底下哭泣和求饶,还要让她没有了我就活不下去,生生世世都只能成为我的玩物和奴隶……”
巴刀听得大惊失色,主子居然连“生生世世”这种话都说出来了?
主子真的明白自己在说什么吗?
“巴刀,”巴信又在笑,“你一定没有看到她现